光復前繼承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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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全部顯示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一、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或經死亡宣告確定死亡日期)於台灣 光復以前者(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以前),應依有關台灣光復 前繼承習慣辦理。

[PDF] 依臺灣光復前繼承習慣規定。

2017年2月21日 · 二、【光復後】:依民法第1138~1140. 條規定,配偶、直系. 血親卑親屬、父母、 . 兄弟姊妹、祖父母都. 是法定繼承人,但要. 依照下列順序繼承,.地政局-誰是繼承人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依臺灣光復前繼承習慣( 超連結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2. 臺灣光復後~34年10月25日至74年6月4日以前死亡 →依修正前民法繼承編規定(養子女之應繼分為婚生 ...釋字第668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facebook twitter ... 又同法第八條規定:「繼承開始在民法繼承編施行前,被繼承人無直系血親卑親屬, 依當時之法律亦無其他繼承人者,自施行之日起,依民法繼承 編之 ... 因為此判例讓光復前產生的繼承事件,仍然適用日據時代的慣習來處理。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法務部-行政函釋二按繼承開始在日據時期,民法繼承編尚未施行於台灣以前,有關遺產之繼承應 ... 台灣之繼承習慣,於台灣光復前,被繼承人黃○獅先生之家產究由何人繼承,尚須 ...[PDF] 繼承登記相關法令及實務之探討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繼承. 開始於民國74年6月5日以後者,應依現行民法親屬、繼承兩編暨其施. 行法規定辦理。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1點、第13 點). 1.臺灣光復前繼承習慣.[PDF] 日據時期不動產繼承登記實務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法繼承編之規定定其繼承人,該所定之繼承人自應以民法繼承編施行 ... (四)戶主. 二、臺灣光復前已開始之繼承事件,於光復後仍以適用日據時期所行之繼承.未辦繼承登記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一)光復前繼承順序及應繼分: 1、家產之繼承 ... (2)配偶:無直系血親卑親屬時,由第二順位之生存配偶單獨繼承遺產。

... 1、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順序:blackjack - 新浪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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