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能未經同意任意進出租屋處嗎?小心觸犯刑法侵入住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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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上,當房東和房客簽完租約後,房客取得房屋的居住使用權。

房東如果無緣無故、沒有經過房客的同意擅自進入租屋處,就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06條的入侵住宅罪。

案例&實績 首頁 房東能任意進出租屋處嗎?小心觸犯刑法侵入住居罪 最近新聞頻傳房東擅入房客租屋處,遭房客提告、官司上身,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過去新聞頻傳房東擅入房客租屋處,遭房客提告、官司上身,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解釋上,當房東和房客簽完租約後,房客取得房屋的居住使用權。

房東如果無緣無故、沒有經過房客的同意擅自進入租屋處,就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06條的入侵住宅罪。

但如果房東是「有原因」(例如:發現房客離開房屋時沒有關冷氣和電燈,房東避免電器使用過久造成短路,就進去房屋把電器都關掉)進入房屋,實務上有認為不構成入侵住宅罪。

總而言之,如果房東未經房客同意進入屋內,是否構成犯罪,須檢視房東有沒有「正當理由」,要依個案情形,由檢察官及法官來判斷房東是否觸犯侵入住居罪。

律師的話 政衡提醒您,房東們即使是房屋的所有權人,還是要留意在簽訂完租屋契約後,除非特別約定,否則對房屋原則上就沒有使用權了,如果沒經過房客的同意,隨意進入房客的房屋內可是要留意刑責的阿! 〈返回列表 回首頁 團隊介紹 團隊介紹 陳憲政 施宇宸 陳偉強 蕭宇良 陳孟緯 專業領域 專業領域 民事訴訟代理 刑事告訴代理人 刑事被告辯護人 家事案件 工程案件 契約審閱及擬定 公益參與 公益參與 服務流程 案例&實績 日常生活 消費糾紛租屋問題左鄰右舍網路糾紛 職場murmur 兩性家庭 法院找上門 這是犯罪嗎? 創業知多少? 工程法律/政府採購法 法律顧問&成功案例 法律顧問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被告辯護人) 刑事案件(告訴代理人) 家事案件 工程案件/行政案件 契約知識 日常生活 智慧財產權 商場、職場 諮詢&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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