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高度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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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非住宅用途之樓層,其單層各戶樓地板面積(不含樓梯間、升降機間、機房、走廊等共用部分)在八十平方公尺以下者,其樓層高度應在三.六公尺以下。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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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物高度檢討,得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0條規定,以 ... 該條文以規定斜率限制建築物各部分高度及依垂直方向投影於面前道路陰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