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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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發展觀光條例§55-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未依本條例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民宿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經營者,擅自擴大營業客房部分者,其擴大部分,觀光旅館 ...
- 2觀光地區民宿申設Q&A
觀光地區民宿申設Q&A交通部105.9.22公告指定「臺南雙城地區」為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3款之觀光地區,劃定範圍如下:府城區域:北側以成功路、西門路、公園南路為界; ...
- 3民宿夜間喧嘩擾鄰,縣府公告管制事項 - 宜蘭縣政府
另外,為進一步避免民宿取得登記證後之擾鄰行為,縣府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民宿管理辦法第19條、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2條第1項第5款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 ...
- 4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六條附表二
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 本條例第三十. 一條第一項、. 第五十七條第. 三項. 民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處新臺幣三萬. 元以上十五萬. 元以下罰鍰,並. 得廢止其登記. 證.
- 5民宿管理辦法
過去民宿定位不明,管理單位包括:農政、原住民委員會等單位,形成觀光發展及管理上的死角,因此交通部修訂「發展觀光條例」,將民宿比照旅館業等納入管理,修訂案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