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141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民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第1141條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1147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 2【法律9Q系列】 - 法律扶助基金會
有關繼承法規的九個Q. • Q1:家人往生,不知道有沒有在外面負債,怎麼辦? • Q2:甚麼是限定繼承?甚麼是拋棄繼承?怎麼決定用哪一種? • Q3:拋棄繼承怎麼 ...
- 3法規名稱: 民法繼承編(§1138-§1225) - 植根法律網
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 ...
- 4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 ...
- 5遺產繼承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3. 民法第1148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拋棄及限定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