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相關諮詢資訊院所與衛生局指定之視訊診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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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之確診個案,若有使用「臺灣清冠一號」需求,亦可請主治醫師會診中醫師,經中醫師依其臨床症狀及評估治療效益與 ... 視訊看診名單路徑:首頁/重要公告/大眾最新消息,點選「COVID-19疫情相關諮詢資訊院所與衛生局指定之視訊診療中醫院所」,下載附件2。

    選單 關於本會 重要公告 出版品 專案計畫專區 負責醫師專欄 揭露不實廣告 媒體報導 相關連結 學術專區 會員管理 重要公告/Notice COVID-19疫情相關諮詢資訊院所與衛生局指定之視訊診療中醫院所(4/18正式生效) 2022-10-1109:56:48 附件: 1.COVID-19疫情相關資訊諮詢中醫院所 附件: 2.COVID-19確診者居家照護視訊診療中醫院所 COVID-19確診患者可詳見[清冠一號動態表]查詢Covid-19視訊看診中醫院所。

  COVID-19疫情相關諮詢資訊院所與衛生局指定之視訊診療中醫院所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本會提供以下資訊: 1.COVID-19疫情相關諮詢中醫院所(詳見上方附件一) 2. COVID-19確診患者可詳見[清冠一號動態表] 3.一般視訊看診需求:衛生局指定之一般視訊診療診所   注意: 諮詢專線電話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六,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     為強化輕重症分流收治,確保醫療量能及病人能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衛生福利部提供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者使用公費「臺灣清冠一號」,相關申請流程如下: 一、預約視訊診療得採以下方式: 由地方政府指定責任院所:個案可連繫責任院所,請該院所協助安排中醫師通訊診療評估個案狀況。

民眾自行預約:可利用中醫師全聯會網頁查詢提供通訊診療院所名單及聯絡方式;或撥打22縣市中醫師公會專線協助媒合住所附近中醫院所進行通訊診療。

二、診療後之領藥/取藥方式: 個案可委託親友至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領藥,或由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送藥至個案住所。

衛福部因應疫情需要,已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8家中藥廠於國內專案製造「臺灣清冠一號」,藥品類別為中醫師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使用。

該藥品可運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或輕症者,降低重症風險,並非預防保健使用,呼籲民眾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導致傷害。

另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之確診個案,若有使用「臺灣清冠一號」需求,亦可請主治醫師會診中醫師,經中醫師依其臨床症狀及評估治療效益與風險後,開立公費「臺灣清冠一號」提供口服治療,協助病人減緩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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