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95條第3項身分法益侵害之界線 - 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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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法第195條第3項增訂前,原則上僅有人格權直接受侵害之被害人得向加害人請求慰撫金。

唯一例外者為被害人死亡時,父、母、子、女、 ...   回元照首頁 登入‧加入會員 | 購物車 | 會員專區 | 會員Q&A | 書店公告 | 教師資源 |  元照粉絲團 sitemap  書名 書號 作者 課程名稱 課程品號 出版社 適用範圍 雜誌館 月旦法學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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