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匯款回台有以下幾點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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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國稅局將可透過此部分掌握海外資產和所得之課稅資料。

自99年起海外資產若有獲利所得,並達到新台幣100萬元門檻之條件者,同時還 ... 巨詮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國家考試合格) 跳到主文 稅務新聞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May15Sat201000:03 海外匯款回台有以下幾點要注意: 海外所得從99年開始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中課徵最低稅負制,因此從去年開始,就陸續有為了迴避99年海外所得開始課稅的人,提前將錢匯款回台。

但會計師表示,從海外匯款回台,除最低稅負制外,如受款人非所得或資金擁有者,尚有贈與稅的問題。

 一旦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國稅局將可透過此部分掌握海外資產和所得之課稅資料。

 自99年起海外資產若有獲利所得,並達到新台幣100萬元門檻之條件者,同時還有其他基本所得合計達新台幣600萬元以上時,就必須申報海外所得和計算基本稅額,由於台灣遺產稅降到10%,台商從去年開始,便積極匯款回台。

勤業眾信會計師袁金蘭表示,只要有海外匯款回台紀錄,基本上國稅局可能就會按圖索驥、追本溯源找出匯款人在海外的資產和所得,除此之外,還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總結來看,海外匯款回台有以下幾點要注意:  1.匯款給台灣子女,有贈與稅的問題:從今年度開始,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新台幣220萬元,也就是一個人贈與金額在新台幣220萬元以下者免稅。

從海外匯款回台,若受款人是匯款人的子孫,就可能會被國稅局認定有贈與稅問題。

因此最好儘量控制在每年新台幣220萬元以內。

 2.透過第3者匯款,亦有最低稅負的問題:除上述直接透過子女帳戶將海外資金匯款回台會有贈與稅問題外,有些台商會藉由朋友的帳戶,再輾轉匯款回台。

例如甲在海外把款項先匯給朋友乙,乙再將款項匯回台灣給丙。

若乙和丙非代收轉付者,則3人均有可能被稅局認定該筆資金係海外匯回之所得,而有最低稅負問題;若乙和丙無法提出具體事證向國稅局交代取得該筆資金之原因和用途,可能會被國稅局進一步認定屬贈與行為課稅。

最終如何課稅,端視甲、乙和丙三方收受資金之原由而定。

 3.海外所得與海外資金如何區別的問題:雖然財政部多次表示資金自海外匯回不是海外所得,但納稅義務人將資金自海外匯回時,須協助證明該筆資金並非當年度在國外產生之所得,實務上要做到這樣的程度難度頗高。

 另外,依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來看,中國大陸地區之來源所得已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也就是說,若台商直接投資中國大陸公司,其投資所得屬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是要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綜所稅,基本所得額也就沒有重複再申報大陸所得的問題;但若是透過第3地間接投資大陸地區,例如透過香港再投資大陸,才會有海外所得之最低稅負制問題。

【工商時報】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a01000936 巨詮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國家考試合格) a01000936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不設分類個人分類:綜合所得稅此分類上一篇: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此分類下一篇:入籍中華民國住一天也要課稅 上一篇:總分支機構應分別辦理營業登記並分別報繳營業稅 下一篇:入籍中華民國住一天也要課稅 歷史上的今天 2011:寺廟捐款收據如何抵稅 2011:未經核准之境外保單無免徵遺產稅之適用 2011:未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於私立學校之捐贈,須與其他捐贈併計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2011:核釋個人簽訂孳息他益之股票信託相關課稅規定 2011:營業人受託代銷,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2011:財政部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部分條文(2011/5/11) 2011:總統公布稅捐稽徵法修正第19條、第35條、第51條條文(2011/5/11) 2011:法院拍賣之貨物屬應課徵營業稅者,稽徵機關向法院聲明參與分配後,若有未獲分配之稅款,應另行向營業人補徵 2011: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未分配盈餘申報常見之錯誤 2010:常見錯報留意八項 2010:98年度營所稅申報書第17-1頁新知 2010:子女已年滿廿歲到國外留學,父母在申報所得稅時還能否列報扶養 2010:執行業務者列報複委託費之規定 2010:營利事業【容易疏誤漏報】之收入項目有哪些 2010:個人收取仲介不動產買賣之佣金收入者,是否計入當年度所得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2010:夫妻協議離婚而未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是否當年度所得仍應合併申報 2010:營利事業所得稅【常見申報錯誤】的六種類型 2010:處分信託財產需申報營業稅 2010:從今(99)年開始,三大族群加稅 2010:死後配股屬繼承人所得 2010:為稽徵稅捐所發出之各種文書,得為寄存送達,於寄存送達之時即發生送達之效力 2010:結構型商品100年無須另外申報繳稅 2010:投資黃金存摺報稅自求多福 2010:98年連動債虧損超出獲利金額部份可抵去年起3年財產交易損失 2010:入籍中華民國住一天也要課稅 2010:總分支機構應分別辦理營業登記並分別報繳營業稅 2009:填報扶養親屬將(稱謂)填錯,將剔除免稅額外,還有可能因為虛列免稅額導致被處以罰鍰 2009:公司與員工協商採取五年分期給付退職所得 2009:建設公司銷售之房屋將轉供辦公大樓自用,應如何開立發票? 2009:營利事業與其他營利事業經(協商和解)而免除之債務之規定 2009:贍養費應否課稅? 2009:營利事業之證券(期貨)交易所得應如何併計基本所得額課稅 2009:醫療法人應如何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2009:98年12月31日前從事債券附條件交易,其利息收入仍應按有效利率或票面利率計算 ▲top 留言列表 禁止留言 站方公告 [公告]2022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公告]MIB廣告分潤計劃、PIXwallet錢包帳戶條款異動通知[公告]2021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 活動快報 健司纖三薯地瓜脆片 好市多搶購聖品來了!【健司纖三薯】嚴選台灣三種在... 看更多活動好康 我的好友 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41)房屋稅、地價稅(60)娛樂稅(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29)所得稅法稽徵程序(33)所得稅法總則(28)所得稅法獎懲(28)綜合所得稅法總則(16)查核準則費用篇(48)勞保年金(26)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24)註銷.暫停.變更.登記(79)印花稅(69)遺產贈與稅(306)執行業務所得(124)綜合所得稅(595)各類所得申報(300)營利事業所得稅(749)營業稅(558)未分類文章(313) 最新文章 最新留言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12三月(28) 2012二月(15) 2011十二月(28) 2011十一月(47) 2011十月(67) 2011九月(32) 2011八月(21) 2011七月(10) 2011六月(16) 2011五月(66) 2011四月(63) 2011二月(54) 2011一月(65) 2010十二月(82) 2010十一月(93) 2010十月(86) 2010九月(74) 2010八月(88) 2010七月(85) 2010六月(13) 2010五月(27) 2010四月(62) 2010三月(60) 2010二月(52) 2010一月(85) 2009十二月(144) 2009十一月(105) 2009十月(114) 2009九月(97) 2009八月(103) 2009七月(149) 2009六月(124) 2009五月(182) 2009四月(119) 2009三月(129) 2009二月(73) 2009一月(120) 2008十二月(118) 2008十一月(112) 2008十月(420) 2008七月(1)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新聞交換(RSS)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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