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示法規說明]依據法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_衛福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CPTNEWSLINE14Feb,2019【食品標示法規說明】依據法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食品標示法規說明 依據法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   分別標示之。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   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國內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