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營養標示修正重點- 台美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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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宣稱「無反式脂肪」為例,則須經復水後以「每份」或「每100 毫升」為標示基準。

小數點後標示:每一份量之重量(或容量)經數據修整以小數點後一位 ... 首頁>焦點訊息>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營養標示修正重點 衛福部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衛福部於2017年11月8日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並已於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

如現有包裝印刷之營養標示不符合規定,可用黏貼方式將舊有營養標示覆蓋,並具有不易脫落之印刷及打印標示方式,且不得遮蓋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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