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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亂標審驗合格標籤號碼的人,該會將以涉及違反刑法第255條「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關於本會新聞公告法令查詢業務統計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申辦服務與推廣 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新手上路| English 關鍵字 . 熱門關鍵字: 傳播政策白皮書 行動上網 第二類電信 5G 通訊傳播匯流修法  個人化服務 瀏覽輔助設定 NCC臉書粉絲團 NCCflickr相簿 NCCYouTube 字級設定: 大 中 小 設定: 黃字黑背景 黑字白背景 黃字青背景 黑字薄黃背景 文字大小設定: 75% 100% 原尺吋 150% 200% 250% 300% 範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取消訂閱SN Booknmarkinfo MemberArea ::: 首頁> 新聞公告>公告訊息>新聞稿 share f t l 友善列印 新聞稿 發布日期107/02/1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醒網路賣家在網路販賣無線電子產品時,切勿再亂標審驗合格標籤號碼,避免得不償失。

民眾購買未經型式認證產品,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退回商品或解除契約-歷史資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規定在網際網路販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網路賣家應於網頁標示或提供審驗合格標籤資訊,違反規定者,NCC得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但不可為避免違反規定被罰,而標示未被授權的審驗合格標籤資訊,這樣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目前已有擅自使用審驗合格標籤,經司法機關判決確定的案件,被告除被判刑外,亦被沒收犯罪所得。

NCC提醒網路賣家在網路販賣無線電子產品時,切勿再亂標審驗合格標籤,避免得不償失。

  NCC說明,為確保民眾買到政府把關的無線電電子產品,已要求自106年1月1日起,網路平臺業者(如奇摩、露天……等)應提供「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之號碼」、「器材本體載有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之照片」、「相關法規條款」及「型式認證查詢連結」等欄位,讓賣家標示相關資訊,方便民眾安心選購,且民眾可以到NCC網站的型式認證資料庫(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查詢已認證的無線電電子產品相關資料;若民眾不小心買到未認證的無線電電子產品,亦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要求賣方解除契約。

  NCC強調,部分網路賣家為符合規定及和避免被罰,在網頁亂標審驗合格標籤號碼,意圖魚目混珠。

對於亂標審驗合格標籤號碼的人,該會將以涉及違反刑法第255條「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自外國輸入者,亦同。

」等規定,移送法辦。

另外,審驗合格標籤的持有人亦可主動向檢調機關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

連絡人:副處長陳春木 電   話:(02)3343-8402 行動電話:0939-239-893 回列表頁 點選收合 關於本會 本會簡介 業務職掌 委員會議 重要政策 施政計畫 施政績效 影音及社群 新聞公告 公告訊息 公開說明會 本會公報 活動訊息 業務統計 通訊傳播綜合類 通訊類 傳播類 行政業務類 民眾申訴類 其他類 圖像統計區 法令查詢 法律及法規 行政規則 解釋函令類別 本會法令查詢資源 其他法令查詢資源 政府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開法及相關規定 研究及出國報告 預算與決算書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媒體廣告月(季)報表 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資訊公開專區 本會出版品 資料開放(opendata)專區 內控聲明書 業務申辦 申辦處理期間 案件作業查詢 通訊業務 傳播業務 管制射頻器材業務 專用電信業務 書表下載 服務與推廣 陳情與申訴 訴願服務 專區彙集 市場脈動 即時災損查詢 災防告警服務 消費者專區 性別平等專區 媒體素養 兒童權利CRC專區 相關連結 會本部: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800-177177傳真:(02)2343-3994 濟南路辦公室:10054臺北市濟南路2段16號電話:0800-177177傳真:(02)2343-3994 北區監理處、中區監理處、南區監理處等其它辦公室 免付費申訴電話:0800-177177按1再按1(電信消費申訴專線) 0800-177177按2(有線廣播電視申訴專線) 0800-177177按3(廣播內容電視申訴專線)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更新日期:111/10/21 版權所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回到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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