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繼承順位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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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順位. ◎ 誰是繼承人?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

親等近者為先;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向親卑親屬代位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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