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分教--- 3 記說 - 台語與佛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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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 十二分教---3記說 記說(Vyākaraṇa),又翻譯作「授記」,有兩種意義:一為問答體之經文,有分別、解說之意,雜阿含經之如來所說、弟子所說,其意為問答體,有問、為如來所記說(回答),或者有問、為聲聞弟子所記說(回答)。

第二種意義為授記:記說所證(果位)、記說來世生處、記說成佛。

(案:第二種意義應為後來附加的意義,卻成為「記說」這個字在後代佛經的唯一意思。

)1.《瑜伽師地論》卷25:「云何『記別』?謂於是中,記別『弟子命過已後當生』等事,或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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