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奴工船4】船員被騙解約不但3個月薪資全扣光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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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旺雖然名義上是外籍船、船上被視為外國領土,但依台灣法律規定,船東及船長、大副是台灣人,被移送及檢舉的罪名是人口販運罪,及刑期超過3年以上的刑事重罪,台灣政府已有審判權。
然而,今年5月7日大旺號卻又再次自旗津出海,船長、大副去向不明,有漁工則指稱船長已換到別艘船上、再次出海。
為何漁工指證歷歷、船長卻能離境?負責對外發言的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曾靖雅解釋,大旺號進港後檢察官已指揮海巡單位訊問船長、大副及漁工,當時在船上的漁工並未供述死亡漁工曾遭暴力對待,加上船長、大副沒有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