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施放許可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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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施放煙火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三份,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出申請: (一)登記或立案證書及負責人身分證之影本。
(二)製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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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施放煙火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三份,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出申請: (一)登記或立案證書及負責人身分證之影本。 (二)製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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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臺北市已開放部分河濱公園可以施放爆竹煙火地點,包含一、平時開放場地: 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