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215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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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 條. 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民法 (民國110 年01 月20 日)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19 條. 姓名權受侵害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民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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