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32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第32 條.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地方制度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地方制度法 EN 第32條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