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審定及積分採認注意事項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A、機關(構)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審定及積分採認注意事項: 申請項目:繼續教育研習會、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會、跨專業之團隊臨床討論或專題演講及網路繼續教育課程。

一、 於活動舉辦日之30日曆天前(以線上系統申請時間為憑),登入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網站,向本會提出團體積分申請,【請參考行本會網站-繼續教育積分審定之操作指引】,並填妥各項申請資料、上傳附件(如課程表)。

(一) 課程內容:(含課程表及講師學經歷內容)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