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桃園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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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動物遭虐待傷害案件:由動保處辦理,並得請本府警察機關協助之。

四、動物妨礙安寧秩序及傷人案件:由本府警察機關辦理,案件經處理後 如涉及動保法所規定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制定「桃園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公布機關: 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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