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_相關資料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一都市計書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河道」係屬河川區域土地,依 ... 第四一二三號函釋明「行水區內土地係以洩洪為目的,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範圍」。
:::
|
|
解釋字號
釋字第 326
意見書
不同意見書: 大法官陳瑞堂一都市計書法
延伸文章資訊
- 1不動產法規~十分鐘搞懂河川區-407 @ 鑑價專業網~不動產估價 ...
前言: 在第87期電子報- 10分鐘搞懂~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實務篇(下)提到:「公共設施保留地」市價以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區段地價 ...
- 2行水區、河川區土地非屬公共設施用,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嗎 ...
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指出,近日有民眾王先生來電詢問自然形成之河流,及因之而依 ...
- 3法源法律網-判解新訊-土地屬於因河流經過,地利受有影響區域 ...
而依河川區域劃定及變更審查要點第11點第2款規定,河川區域之劃定乃係 ... 四)系爭土地使用分區填載河川區,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都市計畫 ...
- 4河川區容積移轉Q&A - 桃園市政府
2、惟河川區土地非屬公共設施保留. 地,故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 稅。 3.持分的土地可不可以容移。 1、若整筆土地為可容積移轉土地,. 則 ...
- 5移轉河川區土地,可以比照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 ... - 現代地政
移轉河川區土地,可以比照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嗎? 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持有使用分區為河川區之土地是否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