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紀錄寫不完怎麼辦? - 林士傑諮商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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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晤談最後的簡單回顧,就會成為我出諮商室寫摘要的素材。

(寫紀錄可是在晤談室裡就開始了呢哼哼). 此外,如果有和案主約定好下次從哪 ... Skiptocontent晤談記錄是各類專業法規規定一定要做的事,但對助人工作者來說,寫不完的個案記錄一直是揮之不去的惡夢。

心理師法第十五條心理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並載明下列事項:一、個案當事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及地址。

二、執行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業務之情形及日期。

三、其他依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剛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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