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受(清乾隆朝军机大臣) -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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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升任协办大学士、军机大臣、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外任安徽、江苏、福建巡抚,直隶总督、两广总督。

乾隆十六年(1751年)积劳成疾,卒于两广总督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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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永郴桂道祁阳县人。

其故居,一说为今祁阳县下马渡镇藕塘冲,一说为今祁东县金桥镇。

雍正十一年(1733年)进士,选庶吉士。

乾隆元年,授编修,御试第一,擢侍读,充日讲起居注官,历任内阁学士、吏部右侍郎、兵部右侍郎、太子少保,兵部、户部、吏部尚书。

乾隆十三年,升任协办大学士、军机大臣、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外任安徽、江苏、福建巡抚,直隶总督、两广总督。

乾隆十六年(1751年)积劳成疾,卒于两广总督任所。

军功加三级,死后谥文肃。

有《陈文肃奏议》。

人物关系纠错 陈绳祖 儿子 陈绳祖(1733-1784),字孝祜,号縆桥,衡永郴桂道祁阳县金兰桥(今衡阳市祁东县金桥镇)人。

陈大受第三子。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十月由户部主事入直军机处,任军机章京(军机大臣的属官),官至广东督粮道兼辖广州府。

著有诗集《素园集》(今轶)、《縆桥遗稿》,其孙女是晚清著名政治家沈桂芬之母。

本    名 陈大受 字 占咸 号 可斋 所处时代 清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湖南省衡永郴桂道祁阳县 出生日期 1702年 逝世日期 1751年 主要作品 《陈文肃奏议》 官    职 军机大臣、两广总督 谥    号 文肃 相关视频查看全部 目录 1 历任官职 2 大事年表 3 家庭亲属 ▪ 父辈 ▪ 子女 ▪ 儿子 ▪ 孙辈 ▪ 曾孙 4 评价 5 史籍记载 6 佚闻趣事 陈大受历任官职 编辑 播报 陈大受幼时沉敏。

既长,读书不辍。

雍正十一年(1733年)进士,选庶吉士。

乾隆元年(1736年)授编修,御试第一,擢侍读,充当日讲起居注官,成为乾隆近臣。

后任内阁学士、吏部右侍郎、兵部右侍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乾隆十三年(1748年)升任协办大学士(权力大致相当于宰相)、军机大臣(权力大致于相当于宰相)、太子太保、太子太傅。

历任安徽、江苏、福建巡抚,直隶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首,总管直隶、河南和山东的军民政务)、两广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广西、海南三省的军民政务)。

其父以租佃别人的田耕种为生,家里非常贫穷。

同族亲戚家有许多藏书,因经常外出,陈大受常为之看家,借此读书,熟读了所有经籍。

清雍正十一年(1733)中进士,乾隆元年(1736)御试名列第一,授翰林院编修,并充当日讲起居注官,后相继任礼部、吏部侍郎,并任经筵讲官,作了皇帝的老师。

后来,擢升兵部、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直军机处,成了决策大臣。

他还历任安徽、江苏、福建巡抚、直隶总督、两广总督,成为封疆大吏。

陈大受出身农家,深知民间疾苦。

在安徽、江苏巡抚任上,正碰上荒年,他劳心焦思,开官仓,贷社谷,向外省购粮,阻截上缴漕米,筹谷赈济灾民。

在安徽时,因连年饥荒,盗贼蜂起,逮捕60多人,经审讯,知道都只是一些饥民盗禾麦的,他深表同情,不予追究。

陈大受做事则异寻常。

遇荒年,官府都要禁商贾,不准囤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

有人责难他,他说:“商人贮米,得少利则散,民赖以济。

”同时,在灾荒年中他主张“以工代赈”,由朝廷出资,招揽老百姓修筑城池,建造庐舍,疏通沟渠,加固堤岸,既能帮助老百姓度荒,又有利于公益事业。

对工程建设,别人都想方设法节省,他却重质量,不随便省费,说:“用省工恶,他日修更倍之,作百年之计,不宜节于目前。

”由于他的悉心治理,在荒年中,江淮数百万农户,饥饿者得以饱食,死亡者得以掩埋。

这在当时封疆大吏中是少见的。

他非常重视发展农业生产。

在安徽任上,推广一种耐旱增产的水稻种。

陈大受重视台湾作为国家门户的作用。

以往,台湾每年都有征粮任务,要将粮谷运往大陆,由于台湾比较贫穷,时常拖欠,后来发展到长期而且大量的拖欠。

他任福建巡抚时,深谋远虑,认为台湾是福建的潘屏,一旦用兵,粮草运输必然艰难,为了国家安全,他上奏朝廷,不但免除台湾历年积欠,还千方百计增贮积谷40余万石。

陈大受为人处事敢于坚持原则,敢做敢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曾说:“历事多而利害明,受害即在此。

”清代文学家方苞认为这是名言:“可为庸庸者之药石”。

陈大受大事年表 编辑 播报 中举人雍正7年进士及第雍正11年庶吉士雍正11年-乾隆1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御试第一乾隆1年翰林院编修乾隆1年-乾隆2年清史馆传稿,7211号顺天乡试同考官乾隆1年清秘述闻三种,册上,450会试试同考官乾隆2年清秘述闻三种,册上,451侍读乾隆2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日讲起居注官乾隆2年-乾隆?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19624号左庶子乾隆2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侍读学士乾隆2年-乾隆3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19624号少詹事乾隆2年-乾隆3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詹事乾隆3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19624号内阁学士乾隆3年-乾隆4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浙江乡试正考官乾隆3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吏部右侍郎乾隆4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经筵讲官乾隆4年;乾隆13年-14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33265号三礼馆副总裁乾隆4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安徽巡抚乾隆4年-乾隆6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殿试读卷官乾隆4年;乾隆13年清代职官年表,册4,2808兵部右侍郎(坐衔)乾隆4年-乾隆12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24142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坐衔)乾隆4年-乾隆12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24142号江苏巡抚(署)乾隆6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江苏巡抚乾隆6年-乾隆11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太子少保乾隆11年-乾隆14年清史馆传稿,6743号福建巡抚乾隆11年-乾隆12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闽海关印务(福建巡抚署理)乾隆11年-乾隆12年军机处档折件,000523号闽浙总督印务(福建巡抚署理)乾隆12年军机处档折件,000125号兵部尚书乾隆12年-乾隆13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会试正考官乾隆13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乾隆13年-乾隆15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33265号军机处行走乾隆13年-乾隆15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军机大臣乾隆13年-乾隆15年清史馆传稿,6743号教习庶吉士乾隆13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33265号直上谕处(吏部尚书兼)乾隆13年-乾隆14年清史馆传稿,6743号[不详](兼户部尚书)乾隆13年-乾隆?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43646号太子太保乾隆14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52042号太子太傅乾隆14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直隶总督(署)乾隆14年-乾隆15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52042号[不详](兼管河道事务)乾隆14年-乾隆?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43646号两广总督乾隆15年-乾隆16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不详](协理粤海关税务)乾隆15年-乾隆16年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陈大受家庭亲属 编辑 播报 陈大受父辈 陈大受父亲:陈彩 陈大受子女 辉祖(1732年-1783年)。

曾兼署湖广总督、暂署两江总督,乾隆四十六年正式出任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二月,因牟利营私被乾隆帝赐自尽,发配其儿子去伊犁。

著有《陈辉祖奏稿》。

绳祖。

四子:严祖(1743年-1782年)。

甘肃环县署理知县,因涉1781年“甘肃捐监冒赈案”而下狱。

后被赐死。

及祖。

陈大受儿子 陈大受有四子:陈辉祖、陈绳祖、陈严祖、陈及祖。

长子陈辉祖以荫生由户部员外郎、迁郎中、军机处行走,历任陈州知府、安徽布政使、广西巡抚、湖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湖北和湖南两省军民政务)、河南巡抚、河东河道总督、江南河道总督、闽浙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统管福建、浙江、台湾三省军民政务)兼浙江巡抚等要职。

次子陈绳祖,官至广东督粮道兼辖广州府,有《縆桥遗稿》。

三子陈严祖,曾任甘肃理环县知县。

四子陈及祖,历任南宫县知县、直隶昌平知州。

有《二萧吟稿》。

陈大受孙辈 陈大受孙子:陈山昆(陈崐) 陈大受曾孙 陈大受曾孙:陈文騄(1840年~1904年),字仲英,号寿民,又号南孙。

同治九年(1870)举于乡,十三年(1874)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光绪十年(1884)任金华知府,十四年(1888)调杭州知府,丁母忧,服阙。

十八年(1892)任台北知府。

十九年(1893)任台湾兵备道兼提督学政。

二十一年(1895)割台内渡,后任安徽太平知府。

二十八年(1902)督办皖北牙厘总局。

三十年(1904)卒,年六十五。

能诗,着有《养福斋集》。

编有《陈氏清劳录》,内有〈陈文肃公年谱〉。

陈大受评价 编辑 播报 陈大受出将入相,体恤民情,深受乾隆赞许。

任内勤政爱民,所到之处,兴修水利,赈济灾民,民受其惠,无私清廉,誉为“惜民”(任宰相时曾为百姓疾苦而哭泣)与“清节”宰相,朝之重臣,一代名相。

令世人景仰。

清廷嘉其政绩,于乾隆十二年冬升陈大受为兵部尚书。

十三年,主会试,转吏部尚书,夏,任军机处协办大学士,教习庶吉士,侍讲经筵,当了皇帝的先生。

秋,摄户部尚书。

这时正对金川用兵,军事如织,陈大受日夜被召见,参与讨论国家大事。

平金川后,出任两广总督。

乾隆十六年(1751年)积劳成疾,卒于两广总督任所。

军功加三级,死后谥文肃。

有《陈文肃奏议》。

陈大受史籍记载 编辑 播报 古文陈大受,字占咸,祁阳县金兰桥咸菜塘人。

幼沉敏,初授内则,即退习其仪。

既长,家贫,躬耕山麓。

同舍渔者夜出捕鱼,为候门,读书不辍。

雍正十一年,成进士,选庶吉士。

乾隆元年,授编修。

二年,大考翰詹诸臣,日午,上御座以待。

大受卷先奏,列御试第一,超擢侍读。

五迁吏部侍郎。

四年,授安徽巡抚。

初视事,决疑狱,老吏骇其精敏。

庐、凤、颍诸府时多盗,有司多讳匿,大受定限严缉,月获盗五十辈,得旨褒美。

淮南、北洊饥,发仓谷赈之。

谷且尽,继以麦。

又告粜江南、广东,且发且储。

时频岁饥民掠米麦以食,有司以盗论。

哀其情,奏原六十馀人。

麦熟,禁鵕麹造酒及大商囤积。

又以高阜斜陂不宜稻麦。

福建安溪有旱稻名畲粟,不须溉灌,前总督郝玉麟得其种,教民试艺有获。

因令有司多购,分给各州县,俾民因地种植。

事闻,上谕曰:“诸凡如此留心,甚慰朕怀。

”是年,调江苏,疏请饬粮道较定各州县漕斛,及先冬令民搜蝻子。

屡谕嘉奖,并以搜蝻子法令直隶总督高斌仿行。

常州、镇江、太仓三府州被水灾,发仓治赈。

江南旧多借堰圩塘,或有久废者,被水后尤多溃败,工钜费重,民力不能胜。

大受出官粟借之,召民兴筑,计时而成。

於江浦缮三合、永丰、北城诸圩,於句容复郭西塘黄堰,苏州、太仓疏刘家河,灌溉潴泄,诸工毕举。

七年秋,黄河决古沟、石林,高、宝、兴、泰、徐诸州县罹其患,大受驰视以闻。

上命截漕米协济,大受乃命多具舟,候水至分载四出,舳舻数百里,一日而遍。

丹阳运河口藉湖水灌输,淤沙需疏濬,大受奏定六年大修,每年小修。

后高宗南巡,御制反李白丁都护歌曰:“岂无疏濬方,天工在人补。

轮年大小修,往来通商贾。

”盖嘉其奏定岁修法利於漕运也。

十年,有旨蠲明-年天下钱粮,大受疏请核准漕项科则,晓谕周知;汇覈地丁耗羡,同漕项并完;酌定业户减租分数,通饬遵行。

得旨嘉奖。

户部议禁商人贮米,大受谓:“商人贮米,得少利即散,贮不过一岁,民且利焉。

请弛禁便。

”又言:“城工核减,意在节用。

用省而工恶,再修且倍之。

”上皆韪其言。

常州俗好佛,家设静堂,自立名教。

江宁、松江、太仓渐染其习。

大受疏请饬有司防禁,移佛入庙;堂内人田屋产,量为处置。

上谕曰:“此等事须实力,不可欲速。

不然,则所谓好事不如无也。

”十一年,加太子少保,调福建。

十二年,疏言:“近海商民,例许往暹罗造船贩米。

内渡时若有船无米,应倍税示罚。

”部议从之。

疏言:“巡台御史巡南北二路,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具厨传犒赏,往往滥准词讼。

又於额设胥役外,俾奸民注籍,恃符生事。

”上命自乾隆五年起,巡台御史均下部严议。

又疏言:“台湾番民生业艰难,向汉民重息称贷。

子女田产,每被盘折。

请拨台谷二万石分贮诸罗、彰化、淡水诸县,视凤山例接济。

其不原借者听。

”报可。

台湾民、番杂处,土音非译不通。

有奸民杀人贿通事,移坐番罪,疑之,再鞫,竟得白。

或言海上有岛十四,为田万馀亩,可开垦,前政以入告。

大受以岛地久在禁令,一旦开禁,聚人既多,生奸尤易。

设兵弹压,为费弥甚,利不敌害,辄奏罢之。

召授兵部尚书。

十三年,调吏部,协办大学士、军机处行走。

十四年,金川平,晋太子太傅。

秋,署直隶总督。

十五年,授两广总督。

陛辞请训,上曰:“汝直军机处两年,万几之事,皆所目击,即朕训也。

何赘辞?惟中外一心足矣。

”寻命协理粤海关。

两粤去京师远,吏媮民哤,大受以猛治之,举劾不法吏,政令大行。

十六年,以病乞解任,温诏慰留。

未几,卒,赐祭葬,谥文肃,祀贤良祠。

大受眉目皆上起,丰髯有威。

清节推海内。

以微时极贫,禄不逮亲养,自奉如布衣时。

子陈辉祖,自有传。

白话文陈大受,字占咸,湖南祁阳金兰桥咸菜塘人。

年幼时沉着机敏,刚开始学习《礼记·内则》,回家后就反复练习它里面的礼仪。

长大以后,家境贫寒,亲自在山脚下耕作。

同住的打渔人夜间出去捕鱼,陈大受便给他看家,读书不停。

乾隆元年,陈大受被授编修一职。

二年,大考翰林中各位大臣,日午时分,皇上御座等候。

陈大受的答卷首先呈上,皇上列他为第一,破格提拔为侍读。

四年,陈大受被授予安徽巡抚一职。

刚到任,判决疑案,老官吏都惊讶他的精明敏锐。

庐、凤、颍各地当时多盗贼,有关官吏大都避讳藏匿,陈大受限定期限严加缉拿,当月捕获盗贼五十人,得到皇上的褒奖赞美。

淮南、淮北发饥荒,陈大受打开官仓赈济百姓。

稻谷将尽,接着用小麦赈济。

又请求江南、广东卖粮,一边调发一边储备。

当时接连几年饥荒,饥民抢夺米麦来充饥,有关官吏以盗贼来判处他们。

陈大受同情他们的处境,上奏宽恕了六十多人。

等稻麦熟后,禁止用粮食造酒以及大商户囤积粮食。

又因高地斜坡处不适宜种植稻麦,福建安溪有一种叫畲粟的旱稻,不需灌溉,前总督郝玉麟得到那种旱稻种子,指教百姓试验种植有所收获。

陈大受于是让有关官员大量购买,分发给各州县,让百姓根据地形种植。

此事皇上听说后下旨说:“各种事情都像这样留心,让我非常心安。

”这一年,常州、镇江、太仓三府州遭受水灾,陈大受打开官仓赈济百姓。

江南过去习惯借助拦河挖建池塘,有的已经年久失修,遭遇水灾后大部分被冲毁,重修工程费用巨大,百姓无法承受。

陈大受便拿出官粮借给百姓,号召百姓修建堤防,按时完工。

在长江边修缮好三合、永丰、北城各处堤坝,在句容修复郭西塘黄堰,在苏州、太仓疏通了刘家河,灌溉蓄水泄洪,各种工程一概完成。

七年秋,黄河在古沟、石林处决堤,高、宝、兴、泰、徐各州县遭受水患,陈大受快速巡视并上报皇上。

陈大受于是命令多准备舟船,等水到时分别载上百姓各处逃生,首尾相接的船只绵延几百里。

十年,皇上下旨免除第二年的钱粮,陈大受上疏请求核准各项水运赋税规则,通告天下让人都知道;陈大受又汇集核实土地人口的消耗和剩余,与水运各项一并整理完整;斟酌核定业户减租的标准,告令天下一起遵照执行。

陈大受得到了皇上的嘉奖。

常州有喜好佛祖的风俗,家家准备干净的厅堂。

江宁、松江、太仓等地逐渐沾染上这种风气。

陈大受上疏请求命令有关官员设防禁止,把佛祖转入庙中;各家厅堂内人员田地屋产,按各自的用处处置。

皇上下诏说:“这些事情要量力而行,不能心急。

不然,就好象想做好事反而因做不好而不如不做。

”陈大受清廉有节操,天下推崇。

因官职低微时极度贫穷,俸禄不够奉养父母,自己生活的就像百姓时一样。

十六年,去世,谥号文肃。

(《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 陈大受佚闻趣事 编辑 播报 ●陈大受少时家贫,其父为人佃耕。

同族有商人经常外出贩鱼,家有很多藏书,陈大受为其看家,并借此读书。

●陈大受出身贫寒,因此深知百姓疾苦,任安徽、江苏巡抚时,正值荒年,粮食颗粒无收,百姓以槐树叶、观音土为食。

他劳心积虑,采取开官仓、贷社谷、向外省购粮、阻截漕米等帮助百姓度过灾荒。

在任安徽巡按时,因饥荒盗贼蜂起,逮捕60多人,经审讯均为一些饥民,他深表同情,将他们全部予以释放。

他重视农业生产,在安徽推广一种耐旱的水稻。

●陈大受办事富有远见卓识,不落俗套。

遇荒年不禁商贾,不禁囤积,有人对此予以责难,他说:“商人贮米,得少利则散,民赖以济”。

他还主张“以工代赈”,由朝廷出资,招揽百姓修筑城池,建造庐舍,疏通沟渠,加固堤岸,既能帮助百姓度荒,又有利于公益事业。

对工程建设他注重质量,不随便省费,常说:“用省工恶,他日修更倍之,作百年之计,不宜节于目前”。

他悉心治理,政绩卓著,使江淮数百万农户,在荒年中饥饿者得以饱食,死亡者得以掩埋,为当时封疆大臣中所罕见。

●乾隆十年(1745),江苏巡抚陈大受以元和县学训导吴中衡,重修紫阳书院,“请岁于田租内拨银八两,供书院中朱子祀事,祔以张清恪公伯行及高文良公其倬”。

●陈大受任福建巡抚时,台湾按惯例每年将粮谷运往大陆,后来积欠越来越多。

为了国家的安全,他上奏朝廷,免除历年的积欠。

他认为台湾是福建的藩屏,一旦用兵,粮草运输必然艰难,于是千方百计增贮积谷40万石。

[1]  ●陈大受处事不顾自身的利害得失,曾说:“历事多而利害明,受害即在此。

”清代文学家方苞认为这是名言,“可为庸庸者之药石”。

陈大受(1702—1751)字占咸,号可斋,湖南祁阳人,清朝大臣。

幼沉敏,初授内则,即退习其仪。

既长,家贫,躬耕山麓。

同舍渔者夜出捕鱼,为候门,读书不辍。

雍正十一年,中进士,选庶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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