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正「不作為」視同虐待飼主最重可處2年徒刑重罰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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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27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惡意棄養、不餵食等「不作為」也納入虐待的範疇,未來若因此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 ... 回首頁 facebook LINE Twitter wechat微信 複製連結 | 手機版 | APP | 歷史活動 | 歷史專題| 會員中心 | 家外媒體 FB YouTube IG RSS weibo 搜尋
延伸文章資訊
- 1動物保護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本法各項工作。
- 2動保法修正「不作為」視同虐待飼主最重可處2年徒刑重罰200萬
立法院會27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惡意棄養、不餵食等「不作為」也納入虐待的範疇,未來若因此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 ...
- 3動物保護法. - NKNU
七、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 八、其他依本法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由 ...
- 4動物保護法簡介(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目前已有53個國家制定有關人為飼養動物之保護法律,為順應世界保護動物之潮流,且杜絕遊蕩動物造成之環境衛生問題,本著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之精神制定動物保護法並 ...
- 5專訪林明鏘教授(上):台灣的動物保護法近乎於 - 關鍵評論網
自1998年動物保護法立法,執行至今已逾20年。動保法將個別動物作為保護對象,針對不同類別之動物,明訂相關主管機關,並規範飼主應提供其飼養動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