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提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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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本院委員徐榛蔚、吳志揚等16人,鑒於近年來國內社會屢傳因加害者跟蹤騷擾而致被害者死傷之案件,另據聯合國資料顯示,目前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三大威脅分別為家庭暴力、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徐榛蔚委員 委員動態 發言紀錄 提案紀錄 問政統計 委員影音 任內推動法案 新聞稿 活動翦影 委員活動看板 質詢稿查詢 社群信箱 任內推動法案 Facebook twitter print envelope ::: 首頁 立法委員 本屆立委 徐榛蔚委員 任內推動法案 法律提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由:本院委員徐榛蔚、吳志揚等16人,鑒於近年來國內社會屢傳因加害者跟蹤騷擾而致被害者死傷之案件,另據聯合國資料顯示,目前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三大威脅分別為家庭暴力、性侵害、跟蹤騷擾,各國更就跟蹤騷擾問題採取積極態度,並制定相關法規,以期遏止犯罪;查國內針對陌生人士跟蹤騷擾案件僅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得直接予以規範,惟其裁罰金額過低,對加害者之拘束強度不彰,對被害者之保障更相形減弱,爰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參照家庭暴力防治法關於跟蹤及騷擾之定義,並因應科技網路發達所加速之跟蹤及騷擾犯罪機會及便利,擴大相關規範範圍並加重處罰,以強化社會秩序維護功能。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來國內社會跟蹤騷擾案件不斷,無論是近日台南男教師跟蹤騷擾女藥師達300天、去(104)年新北黃小姐遭妹妹前男友跟蹤騷擾長達6年、或是103年張姓男子當街砍殺前女友等案件,不僅對被害者造成嚴重身心創傷,更顯示我國相關法律規範對加害者之拘束力不足,嚇阻犯罪效益不彰。

二、聯合國第60屆婦女地位委員會(CSW)於今(105)年舉行時,即就跟蹤騷擾對對婦女之威脅進行討論,認為相關法令付之闕如,而科技網路更加速跟蹤騷擾犯罪的機會與便利,並據聯合國資料顯示,目前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三大威脅分別為家庭暴力、性侵害、跟蹤騷擾,各國更就跟蹤騷擾問題採取積極態度,並制定相關法規。

三、另據我國衛生福利部最新統計,其中曾經結婚婦女在一生中遭到伴侶跟蹤騷擾者達5.2%,即約有近36萬名婦女曾有遭受伴侶跟蹤騷擾之夢魘,而依民間團體相關調查統計亦指出,台灣每8位女性就有1位曾經被跟蹤騷擾,但我國針對跟陌生人士蹤騷擾犯罪僅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得以適用,惟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強度低,相關問題儼然成為治安死角。

四、為期對遭受跟蹤騷擾者之保障更加強化,爰參照家庭暴力防治法關於跟蹤及騷擾之定義,並因應科技網路發達所加速之跟蹤及騷擾犯罪機會及便利,擴大相關規範範圍並加重處罰。

提案人:徐榛蔚、吳志揚 連署人:曾銘宗、廖國棟、蔣乃辛、陳雪生、鄭天財、 羅明才、林德福、柯志恩、馬文君、徐志榮、 簡東明、林麗蟬、顏寬恒、蔣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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