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國家森林遊樂區 - 松雪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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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歡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合歡山合歡山國家森林遊樂區訂房網站;松雪樓;滑雪山莊;松雪樓訂房網站;南投林管處訂房入口網;南投林管處訂房網站.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會員專區 意見信箱 登入會員 搜尋 關鍵字 站內搜尋 ‌訂房規則 ‌ ::: 首頁 線上訂房 訂房規則 松雪樓及滑雪山莊優先服務從事生態旅遊、保育、環境教育等活動或研習訓練之人員。

訂房規則 定金繳款方式: ATM或網路轉帳─建議採用此方法,可快速的在匯款後,於訂房記錄查詢檢視您的訂單(顯示為已收款),若您已於期限內匯款但訂單仍遭取消,請保留您的匯款明細表,並速與遊客中心聯絡(電話049-2802980)。

臨櫃匯款—僅限台銀臨櫃繳款,請列印繳款單,提供繳款單條碼給台銀櫃臺刷條碼繳費,每筆台銀會收手續費10元。

若繳費期限為例假日或例假日前一天及繳費期限最後一天15:30以後,請改以ATM或網路轉帳,以免因銀行關帳,造成繳款後訂單仍被系統取消。

查詢繳款帳號及列印-登入會員>會員專區>查詢會員歷史訂單資料>訂單後方有「列印」按下即可查詢及列印。

請依訂單指定之帳號及金額匯款(勿自行合併不同訂單金額,一個虛擬匯款帳號,只能匯一次,不能重複),並於繳費期限內(訂房後3天內含當天)匯款,逾期請勿繳款,系統將自動取消訂單,並不另行通知。

銀行匯款資料為台灣銀行中興新村分行(銀行代號004),戶名:林務發展暨造林基金—南投處406專戶,帳號為訂單成功所產生匯款帳號。

匯款1小時後可登入會員並於訂房紀錄查詢檢視您的訂單,若您已於期限內匯款但訂單仍遭取消或錯誤資訊,請保留您的匯款明細表,並與松雪樓櫃台聯絡TEL:049-2802980。

使用國旅卡及國外訂房之遊客,訂房成功後定金請暫勿繳款,並於繳費期限內以電話通知櫃台服務人員049-2802980。

OverseasRoomReservation Forvisitorswhoarereservingtheirroomfromabroad,pleasedonotmakepaymentafterthereservationissuccessfullytoconfirmyourreservationcompleted.CalltheVisitorCenterat+886-49-2802980(servicehours:7:00~20:00)withinthepaymentdeadline. 每一會員使用之帳號訂房,松雪樓以2間客房為限,房間安排係以訂房成立之訂單順序安排。

每一會員使用之帳號訂房,滑雪山莊以10人為限。

房間由工作人員安排(附贈早晚餐券),會有與他人同住現象(包含不同性別)。

線上訂房僅收取定金,請遊客於住宿當日至櫃台繳付餘額(刷卡或現金支付)。

連續住宿(需同住宿人)且不同訂單者,訂房成功後第二天訂單請勿繳納定金,並於繳費期限內且第一天訂單之定金已繳納後,以電話通知松雪樓櫃台服務人員。

TEL:049-2802980 ※註1:滑雪山莊屬通鋪房型,盥洗間及廁所在房間外且共用,並會有與他人同住現象(包含不同性別)可接受者再行預訂。

退房規則: 取消訂房及定金退款 定金退款依據交通部「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規定辦理。

(1)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不含住宿當天)告知合歡山退房要求,並且退房成功者即可退還已付定金100%。

(2)於預定住宿日7~13日(不含住宿當天)前告知合歡山退房要求,並且退房成功者即可退還已付定金70%。

(3)於預定住宿日3~6日(不含住宿當天)前告知合歡山退房要求,並且退房成功者即可退還已付定金50%。

(4)於預定住宿日1~2日(不含住宿當天)前告知合歡山退房要求,並且退房成功者即可退還已付定金30%。

(5)於預定住宿日當天告知合歡山退房要求,即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定金。

(6)如於預定住宿當日經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報告如大雨特報、豪雨特報、颱風警報、地震、道路不通或因下雪路面結冰等不可抗拒因素,得申請退還已繳定金全額。

退款手續每十日為一旬辦理整批退款,整體作業時間需約30個工作天,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扣款定金之發票,將先以會員mail寄送發票開立通知,如有中獎將另行寄送紙本發票至會員住址,如需統編請致電松雪樓櫃台告知。

發票如需更改請於開立通知後三天內來電告知。

扣款定金發票開立時間為每月1、11、21日開立,遇假日則延至上班日開立。

網路退房及減少房間數量流程: 未繳定金整筆訂單取消: 首頁>會員登入>登入帳號及密碼>進入會員專區>查詢歷史訂單資料>點選〔取消訂單〕(於訂單右側)>顯示確認取消訂單訊息>確認>訂單取消 未繳定金減少房間數: 首頁>會員登入>登入帳號及密碼>進入會員專區>查詢歷史訂單資料>展開>修改(於訂單右側)>請選擇欲減少房間數>點選確定/修改 已繳定金申請退款: 住房日期之前退訂-訂房網首頁>會員登入>登入帳號及密碼>進入會員專區>查詢歷史訂單資料>點選〔申請退訂〕(於訂單右側)>選擇退款方式,可依需求選擇「整筆訂單申請退款」或「選擇房型申請退款」>依指示步驟填入帳號等相關資料>送出>顯示申請書已送出>完成 補充說明 依據交通部「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修訂之。

如於預定住宿當日經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報告如大雨特報、豪雨特報、颱風警報、地震、道路不通或因下雪路面結冰等不可抗拒因素,得申請退還已繳定金全額。

如因個人因素不克前來,且已繳款確定,須退訂者,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住宿日14日前上本網站至訂房系統申請退訂,以免扣款。

  若您已訂房成功並繳費之後,因故需要退訂,請至網路上申請退款(原申請訂房之訂單),申請退款時退款帳號必須與退訂者為同一人,以避免退款失敗的情形發生。

如訂房無按照規則或利用不當訂房行為且足以影響眾人權益者,我們將取消訂房資格,並列為黑名單拒絕接受訂房。

已開出發票,如需更換,請於開立後三日前更換,逾期恕不更換。

本處保有各項規定之修正權利 我同意 不同意 友善列印 回首頁 TOP 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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