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本校生修他校 - 國立清華大學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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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際暑修學分與本校暑修學分合併計算,最多9學分; 外校開設之課程若為同步或非同步遠距課程,須於申請表上特別加註; 若欲抵免系所必修,除校際選修手續外,請配合各系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110學年度暑修--本校修他校 暑期->本校生修他校 特別規定   至外校修習普物、普化、微積分,另須依網頁規定配合辦理   暑期碩博新生修陽明交大請另見此網頁說明   校際暑修學分與本校暑修學分合併計算,最多9學分   外校開設之課程若為同步或非同步遠距課程,須於申請表上特別加註   若欲抵免系所必修,除校際選修手續外,請配合各系所規定另行提出申請   應屆畢業生須暑修始可畢業,但被選課系統拒絕?=>請洽註冊組,將學籍狀態修改為《非應屆》後,即可選課 註冊組分機31390,外線035731390   辦理校際手續 校務資訊系統>暑修->暑期本校修外校->印出申請單 至陽明交大暑修系統會要求輸入4碼科號,因交大編碼異動為6碼,請先輸入後4碼數字 先完成本校流程,再至對方學校完成手續後,將申請單繳回清大課務組   至外校選課 以及之後欲辦理停修,須於兩校 最早 截止日期前辦理   繳回申請單 至遲於111年8月19日前繳回清大 (若對方學校註冊繳費日期晚於8/19者,請先行通知本組)   受理方式 本校生至外校暑修,兩校區課務組皆受理收件 因應疫情發展,新增線上受理   他校暑期課程 以下提供台聯大暨台大暑期課程連結,其餘大學暑期課程請自行至該校網頁查詢 陽明交大   中央   政大   台大   成績 由對方學校註冊組轉送清大註冊組登錄   暑修成績在成績單呈現方式請見圖示   暑修成績不列入當學期平均,惟列入累計學分、累計學期平均、畢業平均   欲進一步詢問,請洽註冊組,分機31390,外線035731390   若欲辦理停修, 須於兩校 最早 截止日期前辦理 若外校截止時間 早 於清大->須於外校截止期限完成外校簽章流程,並於清大截止期限(111/8/8)前繳回 若外校截止時間 晚 於清大->須於清大截止期限(111/8/8)前,完成「所有」簽章程序並繳回清大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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