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8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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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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