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光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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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更組織為聯信商業銀行,並於93年11月15日更名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合併,合併後以本行為存續銀行,惟名稱變更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目前全台分行家數達104家。

個人金融 企業金融 數位金融 香港分行 新光銀行文教基金會 關於新光銀行 銀行簡介       本行前身為歷史悠久的「台北三信」,創立於民國7年4月,原名「艋舺信用組合」,於民國35年7月艋舺信用組合奉令重新改組,更名為「台北市艋舺信用合作社」。

而後因改制關係,台北市艋舺信用合作社於民國36年更名為「有限責任台北市第三信用合作社」。

民國55年6月再度因制度更改,變更有限責任組織為保證責任組織,並更名為「保證責任台北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即改制銀行前的「台北三信」。

70年代後期,國內金融環境開始產生顯著的變動,受利率自由化之影響,銀行的業務範圍及營業據點逐漸擴充,進而衝擊到原先信用合作社的市場。

財政部於民國84年11月公佈「信合社改制銀行辦法」,本行即著手進行申請改制作業,於民國86年1月改制成為「誠泰商業銀行」,其後為配合政府政策,協助解決金融問題,並為擴大營運規模,分別於民國86年及87年概括承受新竹二信與台中八信,同時受惠於銀行法一年可申設五家分行之規定,將營業區域擴大至台北、桃園、新竹等地區;90年9月初概括承受嘉義二信後,旋即在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機制運作下,於月中概括承受岡山信用合作社,迅速擴大服務範圍,一舉將業務拓展至全台灣,分行家數達到80家。

民國94年為因應金融市場發展趨勢暨配合政府金融改革政策,本行於10月3日加入質優之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其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

同年金控公司為擴大旗下銀行體系之整體經營規模,暨強化業務競爭能力,於12月31日將本行與臺灣新光商業銀行(係原台中六信與屏東一信於民國89年7月1日合併設立變更組織為聯信商業銀行,並於93年11月15日更名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合併,合併後以本行為存續銀行,惟名稱變更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目前全台分行家數達104家。

展望未來,本行將以穩健成長的策略,兼顧風險管理,持續拓展業務規模及國際發展(海外據點設立1.越南胡志明市代表人辦事處於96年12月20日成立、2.香港分行於100年5月6日開業、3.102年11月向越南央行遞件申設平陽分行、4.緬甸仰光代表人辦事處於104年9月19日成立);並積極實踐企業永續經營發展,善盡社會責任,落實公平待客、推動普惠金融,延伸金融服務,以照顧經濟弱勢族群。

本行亦長期重視人才發展,持續培育金融專業與跨領域人才,除行內提供多元的學習發展課程外,報考如CFA、FRM、CFP等國際金融證照均給予獎勵。

更推動員工自主學習計畫,鼓勵員工多元學習,培養個人競爭力,申請如數金、資訊科技、語文等課程,或與本行業務相關如AFMA、PMP、RFC、BDA等專業證照之學習補助,並於招聘新進員工時,對具備前述證照者亦優先考量錄取。

同時秉持著「創新、服務、誠信、回饋」四大經營理念,結合數位科技趨勢,致力發展全方位金融服務事業,讓新光銀行成為客戶首選的好銀行。

同時以「貼近生活、為客著想」做為價值主張,深化客戶經營,透過金控集團所屬企業彼此交互合作,提供全方位服務與產品,發揮整體經營最大綜效,健全經營規模暨提供更完善之金融服務,持續實現金控母公司「光無所不在.心與你同在」的永續精神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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