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清舊制年資申請餘額領回作業 - 業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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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歇業時,其已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除支付勞工退休金外,得作為勞工資遣費。

... 參考:結清舊制年資申請餘額領回作業流程(PDF/ODF) ... 結清舊制年資申請餘額領回作業 A. 申請時機   事業單位結清舊制年資申請餘額領回。

B. 內容說明   事業單位於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及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之給與標準給付勞工退休金後,已無須依勞動基準法支付勞工退休金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之勞工者,亦同。

  事業單位歇業時,其已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除支付勞工退休金外,得作為勞工資遣費。

如有賸餘時,其所有權屬該事業單位。

C. 應備文件   (1) 申請函或相關資料變更申請書(PDF/ODF)   (2) 現有勞工清冊(PDF/ODF)   (3) 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PDF/ODF)   (4) 結清舊制年資之勞工清冊(PDF/ODF)   (5) 結清舊制年資協議書影本(PDF/ODF)   (6) 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雇主提繳清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原留印鑑)   (7) 非依法委任切結書(PDF/ODF)   (8) 監督委員會審核會議紀錄   (9) 勞工退休準備金餘款領回作業說明及表格(PDF/ODF)   (10) 結清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年資餘額領回切結書(PDF/ODF)   參考:結清舊制年資申請餘額領回作業流程(PDF/ODF) D. 申請程序說明   申請程序說明下載 E. 相關法規   (1)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2) 勞工退休金條例。

F. 承辦單位     環安組勞工行政科     白小姐(ext:2311)  G. 常用問與答   Q: 勞工退休準備金如何領回?   A: 事業單位於依本法第五十五條及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之給與標準給付勞工退休金後,已無須依本法支付勞工退休金時,得依勞工退休準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九條,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已無適用本法退休金制度之勞工者,亦同。

事業單位歇業時,其已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除支付勞工退休金外,得作為勞工資遣費。

如有賸餘時,其所有權屬該事業單位。

  維護組室:環安組勞工行政科 更新日期:2022/02/22 *請問您覺得本項業務所提供資訊完整度為? 5 4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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