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工農園藝科總體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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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應校訂科目名稱:園藝作物栽培實習及造園施工實習等。

... 實習、園產品處理與利用實習、園產品加工實習、趣味園藝實習及花卉利用實習等。

E.培養繼續進修之能力. |登入|網站導覽|首頁|松山工農| 歡迎蒞臨松山工農園藝科 ::: 新知看板   科務資訊   學習資源   科榮譽榜   活動花絮   網路資源   聯絡我們   國中試探課程 ::: 學習資源 總體課程 進路發展 教學設施 米樂紀趣 校園植物 專題製作導論 課程架構   ::: 您的位置:首頁 > 學習資源 > 總體課程.   總體課程     . |108學年度| |107學年度|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99學年度|   |98學年度|                   1.科教育目標 (1)授與園藝作物生產及應用之基本知能。

(2)陶冶園藝職能與敬業樂群之工作技術。

(3)培養園藝事業多元發展與管理之技術人才。

2.校訂課程 (1)專業能力 A.生活適應及未來學習之基礎能。

B.人文素養及職業道德。

C.公民資質及社會服務之基本能力。

(2)一般能力 A.了解農業發展之能力    相對應校訂科目名稱:基礎園藝、園藝作物栽培及造園等。

B.培養農業操作之能力    相對應校訂科目名稱:園藝作物栽培實習及造園施工實習等。

C.使用農業設備之能力    相對應校訂科目名稱:設施園藝實習、造園基本設計實習、組織培養實習及蘭花栽培實習等。

D.培養農業工作之能力    相對應校訂科目名稱:種苗繁殖實習、園產品處理與利用實習、園產品加工實習、趣味園藝實習及花卉利用實習等。

E.培養繼續進修之能力    相對應校訂科目名稱:專題製作、生物進階及農業概論進階等。

3.畢業條件 (1)職業類科入學同學 項次 條件 要求內容 1 修業年限 日間部未逾5年 2 德行評量 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3大過者 3 部定科目 應全部修足且85%以上學分須及格 4 專業及實習科目 至少需修習80個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個學分及格,含實習科目至少30個學分以上及格 5 畢業總學分數 符合上述條件及不得少於160個學分者發給畢業證書 6 專題製作學分數 少須修習2學分 (2)綜合高中入學同學 項次 條件 要求內容 1 修業年限 未逾5年 2 德行評量 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3大過者 3 畢業總學分數 必修科目均須及格,且每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符合上述條件及不得少於160個學分者發給畢業證書 4 專門學程加註 修滿專門學程規定之核心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其畢業證書加註專門學程名稱 (3)課程手冊(98-107學年度各年級授課學分數表如上方附件檔)          2013©松山工農園藝科 農場:11048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7-1號 Tel:(02)2722-4771 Fax:(02)2345-5946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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