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354 相關判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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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毀損罪,以使所毀損之物,失其全部或一部之效用為構成要件。

被告潛至他人豬舍,投以殺鼠毒藥,企圖毒殺之豬,既經獸醫救治,得免於死,則其 ... 列印時間:110/08/2309:4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 相關判例 友善列印 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第354條 毀棄、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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