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女董座大玩「非常規交易」 侵吞公司1.1億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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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器董事長周麗真。

資料照片/圖片來源:蘋果新聞網. 製造銷售「東亞照明」燈具的上市公司(1611)中國電器董事長周麗真,被控與前總經理張志偉等人 ...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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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網 發布於06月29日10:00 中國電器董事長周麗真。

資料照片/圖片來源:蘋果新聞網 製造銷售「東亞照明」燈具的上市公司(1611)中國電器董事長周麗真,被控與前總經理張志偉等人合謀,以「非常規交易」方式侵吞公司資金1.1億餘元,高等法院今依《證交法》侵占罪,判周女、張男各9年、8年徒刑,犯罪所得除了發還中電等被害人部分,均沒收,其餘涉犯侵占、洗錢等罪的4名共犯被判刑3年10月至5月不等。

周麗真、張志偉被控覬覦中電集團資金,並為美化中電財務報表,2010年起共謀藉由中電購進各式LED模組、設備,在中電及境外子公司之間進行「非常規交易」,另向境外公司採購儲能櫃,沖銷境外公司虛銷LED商品產生的應收帳款,達到虛增中電營收及美化財務報告目的。

另一方面,周麗真、張志偉藉由金流複雜的非常規交易,以境外公司帳戶侵占中電流出的部分資金,合計1億1629萬餘元,使中電受到重大財產損害。

張志偉另指示子公司負責人陳逢璿等共犯,以匯款、締結高價購買低價設備、虛偽進銷或不實採購儲能櫃合約等方式,製造進銷貨及金流假象,為周麗真及張志偉掩飾、收受犯罪所得。

高院依據相關事證,認定周麗真、張志偉等人確實違背職務透過非常規交易,侵占中電公司資產,並造假或隱匿財務報告,審酌後依《證交法》侵占罪,判周女、張男各9年、8年徒刑。

可上訴。

(丁牧群/台北報導)中國電器前總經理張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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