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家簽證申請資格 - 新創圓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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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專利權,或有專業技能證明。

(四)曾是知名創業或設計競賽得獎者,或曾通過外國人來臺創業的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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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內獲得同意進駐我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育成機構。

並需檢附園區或育成機構推薦函。

(備註一) (三)取得專利權,或有專業技能證明。

(四)曾是知名創業或設計競賽得獎者,或通過外國人來臺創業的專案計畫。

(備註二) (五)您的事業或負責人曾於重要影展入圍或獲獎。

(備註三) (六)獲中央政府創新補助達新臺幣200萬元或地方政府創新補助新臺幣100萬元。

(七)經我國政府認定或推薦具有創新能力。

(八)已在臺設立具新創能力之事業,擔任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並投資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二、以團隊名義申請以3人為限,並分為尚未在台成立事業及已經在臺設立事業: (一)在臺灣還未成立事業,申請人須符合個人條件第(一)條至第(七)條之一。

(二)在臺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備註四)之事業,團隊成員須擔任該事業之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且合計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

備註一、二、三、四:請至文件下載頁,下載【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 × 系統/網頁問題反映 您可將問題填寫至此,我們會盡快為您處理~謝謝!! 姓名:男  女 聯絡方式:格式說明:手機09XXXXXXXX,市話02-23375152#123 Email: 留言內容:如果您要詢問創業問題,請利用創業諮詢服務來填寫相關創業問題!! 送出/submit 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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