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簽證規則-條文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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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法收回或收買股票註銷者,於辦理變更登記後,應截角作廢,並向原簽證銀行申報。

函釋內容. 第4條. 公司實體發行而印製之股票,因轉換為無實體發行而洽 ... 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法規目錄 網站導覽 全國法規 ENGLISH 簡易版 全文檢索 請輸入檢索條件 法規名稱 關鍵字 檢索項目 全選 法規檢索 行政函釋檢索 司法裁判檢索    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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