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住所、居所 - EXAM NOTE - 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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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住所、居所
4月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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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時事專欄
民法總則編之自然人-住所
住所與居所差別?
住所:
民法第20條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
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