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第一批公私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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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 公告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與地方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設施 公發布日: 民國91年02月19日 廢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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