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繼承規定-私產(家屬財產) - 隨意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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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日據時期臺灣之習慣,因家屬死亡而開始之遺產繼承,為私產繼承,純屬財產繼承之性質,與家之觀念無關,家屬之私產由其直系卑親屬為原則(大正10年控民字第 ... 曾炳煥地政士事務所本所建立(儲存)相關政府機關解釋函令及法規數萬則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201510172047日治時期繼承規定-私產(家屬財產)繼承?權利變更登記  參考法令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1點前段: 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或經死亡宣告確定死亡日期)於台灣光復以前者(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應依有關台灣光復前繼承習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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