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會會員符合請領老農津貼資格者 - 金山區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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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87年11月12日以前加入勞工保險之漁會甲類會員,且勞保年資及漁會甲類會員年資均未中斷。

7.自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領取老農津貼之老年農民之最近一年度農業所得以外 ... 回首頁| 漁會簡介 組織沿革 服務據點 金山區漁會-本會 石門辦事處-富基 轄區漁港 水尾漁港 磺港漁港 草里漁港 石門漁港 富基漁港 麟山鼻漁港 為民服務 勞保給付業務 健保業務 會籍業務 漁船油業務 推廣業務 船籍業務 勞保業務 休漁業務 休閒漁業館 北海岸潮汐表 休閒導覽 金山 石門 旅遊行程規劃 一日遊 二日遊 農業知識入口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新北市政府 中華民國全國漁會 中央氣象局 農業易遊網 觀音山及北海岸風景區管理處 台灣魚類資料庫 全國法規資料庫   字級大小:  FACEBOOK  |  友善列印      回首頁>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有關本會會員符合請領老農津貼資格者,需注意事項宣導! 更新日期: 103/08/19 有關本會會員符合請領老農津貼資格者,需注意事項宣導! 一、請領資格: 1.年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者。

2.申領時為漁會甲類會員。

3.漁會甲類會員年資合計15年以上。

4.申領時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5.領取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

6.於87年11月12日以前加入勞工保險之漁會甲類會員,且勞保年資及漁會甲類會員年資均未中斷。

7.自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領取老農津貼之老年農民之最近一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逾新台幣50萬元,或扣除「農業用地」、「農舍」、「無農舍且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及土地」後,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逾新台幣500萬元者,得領取老農津貼(無農舍且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其土地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400萬元者,得按其價值全數扣除;超過者,以扣除400萬元為限)。

二、農委會為落實請領老農津貼之被保險人資格審查認定工作,已請漁業署規劃執行相關作業流程,未來滿65歲要申領老農津貼之會員需符合以下三點,才能請領: 1.戶籍未曾遷出本會組織區域。

2.每年續從事漁業勞動。

3.87年11月12日起至年滿65歲申領老農津貼時,均維特甲類會員資格。

三、為維護符合請領老農津貼之會員權益,請依「區漁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規定,戶籍勿遷出本會組織區域,以免喪失請領資格。

更新日期:2022/6/2下午03:42:24 線上人數:15 今日人數:3 累積人數:68268 本網站為財團法人全國農漁業及金融資訊中心版權所有‧最佳瀏覽狀態為IE6.0以上‧1024X768以上解析度最佳 地址:新北市金山區磺港里磺港路323號‧ 電話:02-24981141-2‧ Fax:02-2498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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