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提早進入超高齡社會相關政策之研析 -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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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規劃健康活力老化政策、建構本土性政策指標世界衛生組織WHO早於2002年即對高齡社會來臨提出一個「活力老化(Active Ageing)」之政策框架,三大關鍵政策支柱包含了,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題研究 兩岸研究 聯合研究 議題研析 委員登入 議題研析 Facebook twitter print envelope ::: 首頁 關於立法院 各單位 法制局 研究成果 議題研析 因應提早進入超高齡社會相關政策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9月 更新日期:109年9月8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建欉 編號:R01082 一、題目:因應提早進入超高齡社會相關政策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三、探討研析 (一)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其網站公告之國發會第78次委員會議新聞稿,臺灣總人口將於今(2020)年開始轉呈負成長,較前次推估提前2年,主要係因今年出生數將低於死亡數,人口開始呈現自然減少,且因國際遷徙為主之社會增加,今年以來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將罕見呈現負值,無法彌補自然減少之人口數。

預估2025年我國進入65歲人口占比超過兩成的「超高齡社會」,比2018年時推估提前1年。

(二)我國進入高齡化速度較歐、美、日等國為快,且超高齡社會比預期更早來臨,也表示政府與社會因應時間將被壓縮的更短,因應我國人口結構變遷趨勢,行政團隊已由提升生育率、強化勞動力結構、高齡化調適等三大面向著手,第一,落實「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並由青年薪資、就業、住宅等多面向著手,建構完善生養環境;第二,強化育才與攬才,鼓勵中高齡就業,以充裕勞動力,並提升整體生產力;第三,因應高齡者多元需求,建構共融自主的高齡社會。

(三)針對世界各國高齡、超高齡社會所可能面臨問題之研究顯示,人口結構高齡化之後,經濟環境也會隨之轉變。

高齡社會、超高齡社會常見現象,就是勞動人口減少,因此,若干國家也提出相對應政策,以維續並提升國家競爭力。

四、建議事項 進入高齡、超高齡社會後,會產生勞動力降低與健康照顧需求兩大問題,茲研提如下建議供參: (一)強化長照計畫2.0預算執行成效、有效配置資源 長照2.0計畫自2017年實施以來,除服務對象增加、服務項目擴充,預算也大幅成長,但經費執行率偏低、稽核管考機制不佳、人力失衡短缺、資源分配不均等諸多缺失,影響到受照顧者權益與品質。

相關主管機關應定期滾動檢討,研議採取因應對策,不應僅追求長照機構(ABC級)數量增加、預算提高,就各縣市預算、資源配置與執行情形,允宜定期檢討改善。

此外,長照服務項目與內容在城鄉差距與民眾需求間產生落差,主管機關應辦理使用者滿意度調查與統計,適時調整相關服務項目與內容,使資源有效利用。

再者,相關主管機關可研議推動長照假之可行性,使照顧者得以喘息、減輕身心壓力,避免長照悲劇一再發生。

(二)規劃健康活力老化政策、建構本土性政策指標 世界衛生組織WHO早於2002年即對高齡社會來臨提出一個「活力老化(ActiveAgeing)」之政策框架,三大關鍵政策支柱包含了,健康(Health)、參與(Participation)、安全(Security)。

相關主管機關可參照WHO活力老化(ActiveAgeing)之政策架構,針對尚未涵蓋層面及不足部分,研提適合我國國情及民眾需求之具體方案及政策指標,在老人進入長照前期,即應投入更多預算與資源,推動健康活力的老人福利政策,增加社會參與,避免提早失智老化,進一步延長國人健康壽命,前期健康老化做得好,後期長照即可減少資源投入,並可提升老人生活品質與尊嚴。

(三)儘速施行(中)高齡者勞動專法,填補勞動力缺口 我國於2019年11月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專法體現政府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工勞動權之重視。

另一方面,進入超高齡社會後,勞動人口將持續下滑,實施專法後不僅可促進(中)高齡者社會參與,藉此亦可填補勞動力缺口。

原經行政院指定於2020年5月1日施行前揭專法,因疫情影響暫緩施行,惟相關主管機關仍應適時檢討儘速施行,過去就業服務法即以「中高齡者」為對象,對其就業保障已有相關規範及措施,相關主管機關應審視並檢討其成效,未來專法擴大對象至「高齡者」,可作為落實(中)高齡者勞動專法之重要參考依據。

(四)積極延攬外國專業人才、儘速通過新經濟移民法 「少子化」、「高齡化」造成勞動力不足而影響經濟整體發展,已成為目前全球性議題,鄰近國家如日本亦採取放寬移民政策,包含「人才移民」、「投資移民」等,藉以引進外國專業人士。

在與各國競爭優秀人力時,應參照鄰近國家之政策,創造更優渥、更具誘因條件,以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留臺。

我國2017年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並自2018年實施,相關主管機關應適時檢討其實施成效。

此外,應儘速審議通過新經濟移民法,強化延攬力道,以提升我國在「國際競才」優勢,始能受到外國專業人士青睞,而引進第一流人才,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超高齡社會來臨」、「人口紅利消失」已成不可逆趨勢,惟有超前部署提出具體有效對策,方能「軟著陸」降低傷害與衝擊,以期創建一個有品質、充滿健康活力的超高齡社會。

撰稿人:陳建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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