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量子,簡稱光子,是傳遞電磁相互作用的基本粒子,是一種規範玻色子。
光子是電磁輻射的載體,而在量子場論中光子被認為是電磁相互作用的媒介子。
光子有速度、能量、 ...
光子 光量子,簡稱光子,是傳遞電磁相互作用的基本粒子,是一種規範玻色子。
光子是電磁輻射的載體,而在量子場論中光子被認為是電磁相互作用的媒介子。
光子有速度、能量、動量、質量,這意味著其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是光速。
但現代物理量子粒子學發展到今,人們發現每一中粒子物質的存在都有它們的反粒子的特性,因此,光子也應當在能量的驅導下,在特定的空間維度環境下也應當有凝聚,這個凝聚應是一種質體量子能荷的凝聚,單質碳基原子可能就是“光子的凝聚”。
基本信息中文名稱:光子外文名:Photon別稱:光量子提出者:愛因斯坦(A.Einstein)提出時間:1905~1917套用學科:實驗和理論物理學適用領域範圍:光化學,以及分子間距的測量適用領域範圍:雙光子激發顯微技術理論發展愛因斯坦光子的概念是愛因斯坦在1905年至1917年間提出的,當時被普遍接受的關於光是電磁波的經典電磁理論無法解釋光電效應等實驗現象。
相對於當時的其他半經典理論在麥克斯韋方程的框架下將物質吸收和發射光的能量量子化,愛因斯坦首先提出光本身就是量子化的,這種光量子(英語:lightquantum,德語:dasLichtquant)被稱作光子。
這一概念的形成帶動了實驗和理論物理學在多個領域的巨大進展,例如雷射、玻色-愛因斯坦凝聚、量子場論、量子力學的統計詮釋、量子光學和量子計算等。
根據粒子物理的標準模型,光子是所有電場和磁場的產生原因,而它們本身的存在,則是滿足物理定律在時空內每一點具有特定對稱性要求的結果。
光子的內秉屬性,例如質量、電荷、自鏇等,則是由規範對稱性所決定的。
2014年發現‘光子’也凝聚,201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2015年命名為“光子之年”,這年將大量的探索光子,光量子,雷射子的質能特性。
1905年,年輕的科學家愛因斯坦發展了普朗克的量子說。
他認為,電磁輻射在本質上就是一份一份不連續的,無論是在原子發射和吸收它們的時候,還是在傳播過程中都是這樣。
愛因斯坦稱它們為“光量子”,簡稱“光子”,並用光量子說解釋了光電效應,這成為愛因斯坦獲得1921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的主要理由。
其後,康普頓散射進一步證實了光的粒子性。
它表明,不僅在吸收和發射時,而且在彈性碰撞時光也具有粒子性,是既有能量又有動量的粒子。
如此,光就既具有波動性(電磁波),也具有粒子性(光子),即具有波粒二象性。
後來,德布羅意又將波粒二象性推廣到了所有的微觀粒子。
光子具有能量ε=hν和動量p=hν∕c,是自鏇為1的玻色子。
它是電磁場的量子,是傳遞電磁相互作用的傳播子。
原子中的電子在發生能級躍遷時,會發射或吸收能量等於其能級差的光子。
正反粒子相遇時將發生湮滅,轉化成為幾個光子。
光子本身不帶電,它的反粒子就是它自己。
光子的靜止質量為零,在真空中永遠以光速c運動,而與觀察者的運動狀態無關。
由於光速不變的特殊重要性,成為建立狹義相對論的兩個基本原理之一。
與其他量子一樣,光子具有波粒二象性:光子能夠表現出經典波的折射、干涉、衍射等性質(關於光子的波動性是經典電磁理論描述的電磁波的波動還是量子力學描述的幾率波的波動這一問題請參考下文波粒二象性和不確定性原理);而光子的粒子性則表現為和物質相互作用時不像經典的波那樣可以傳遞任意值的能量,光子只能傳遞量子化的能量,即:這裡是普朗克常數,是光波的頻率。
對可見光而言,單個光子攜帶的能量約為4×10-19焦耳,這樣大小的能量足以激發起眼睛上感光細胞的一個分子,從而引起視覺。
除能量以外,光子還具有動量和偏振態,不過由於有量子力學定律的制約,單個光子沒有確定的動量或偏振態,而只存在測量其位置、動量或偏振時得到對應本徵值的幾率。
2014年科學家發現光子在特質空間下會凝聚,這就是光子的粒子特質相態,使得光量子在場能凝聚相中可以被測量,因為‘光粒子凝聚’可測量性,2015年,聯合國教科文光子晶體結構組織將2015年命名為“光子之年”。
光子的概念也套用到物理學外的其他領域當中,如光化學、雙光子激發顯微技術,以及分子間距的測量等。
在當代相關研究中,光子是研究量子計算機的基本元素,也在複雜的光通信技術,例如量子密碼學等領域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能量光子是一種超物質,不易於被利用。
從光到光子到“光粒子”到十八世紀為止的大多數理論中,光被描述成由無數微小粒子組成的物質。
由於微粒說不能較為容易地解釋光的折射、衍射和雙折射等現象,笛卡爾(1637年)、胡克(1665年)和惠更斯(1678年)等人提出了光的(機械)波動理論;但在當時由於牛頓的權威影響力,光的微粒說仍然占有主導地位。
十九世紀初,托馬斯·楊和菲涅爾的實驗清晰地證實了光的干涉和衍射特性,到1850年左右,光的波動理論已經完全被學界接受。
1865年,麥克斯韋的理論預言光是一種電磁波,證實電磁波存在的實驗由赫茲在1888年完成,這似乎標誌著光的微粒說的徹底終結。
然而,麥克斯韋理論下的光的電磁說並不能解釋光的所有性質。
例如在經典電磁理論中,光波的能量只與波場的能量密度(光強)有關,與光波的頻率無關;但很多相關實驗,例如光電效應實驗,都表明光的能量與光強無關,而僅與頻率有關。
類似的例子還有在光化學的某些反應中,只有當光照頻率超過某一閾值時反應才會發生,而在閾值以下無論如何提高光強反應都不會發生。
與此同時,由眾多物理學家進行的對於黑體輻射長達四十多年(1860-1900)的研究因普朗克建立的假說而得到終結,普朗克提出任何系統發射或吸收頻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