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遭跟蹤】- 王啓任律師接受中天新聞採訪- 元敬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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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月,2019
跟蹤雖無刑事責任,但遏止糾纏行為是否有法可循?
南韓人氣實況主「企鵝妹」來台遊玩搭乘客運,於車上直播時,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更認出該男是近兩個月開始跟蹤自己的男子,驚嚇之下趕緊至附近派出所報警,警方告知該男若再有騷擾行為將觸法,該男子向企鵝妹道歉後,雙方才各自離去。
事實上目前無故跟蹤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二款”無故跟追他人”,僅能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且由於並不是刑事責任,提告將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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