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廢止理由:民法第213條增訂第3項,依同法債編施行法第12條規定有溯及效力,本則判例與增訂民法第213條第3項規定之意旨不符,應予廢止。
最高法院民事 ...
第213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司法解釋: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第213、214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民法( 民國96 年03 月28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213 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 ...
- 2損害賠償的方法 - 雋理法律事務所
請問﹐某甲可以向某乙請求賠償金額為多少? 雋理法律事務所王啟安律師:. (1) 一、按照民法第213條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 ...
- 3民法§213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213 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 ... 民法 (民國110 年01 月20 日)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 4民法§213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213 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 ... 費用因運送物之喪失毀損無須支付者, 應由前項賠償額扣除之,民法第六百三十八 ...
- 5民法
廢止理由:民法第213條增訂第3項,依同法債編施行法第12條規定有溯及效力,本則判例與增訂民法第213條第3項規定之意旨不符,應予廢止。 最高法院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