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全文】太陽花佔領立院二審再判無罪 - 關鍵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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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仍判黃等22人無罪,依速審法規定,全案幾已確定。

合議庭宣判時表示,二審並未援引「公民不服從」概念,但認為太陽花學運肇因於反服 ... 集團資訊關於我們集團介紹我們的團隊旗下媒體關鍵評論網everylittled.INSIDE運動視界Cool3c電影神搜未來大人物歐搜哇旗下節目多元服務Ad2Taketla拿票趣關鍵議題研究中心Cr.EDShareParty與我們合作內容行銷與廣告業務異業合作加入我們新聞中心2018/03/13,政治PhotoCredit:林飛帆 羊正鈺前關鍵評論網TheNewsLens編輯;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

看更多此作者文章...訂閱作者收藏本文(中央社)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等22人無罪。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仍判黃等22人無罪,依速審法規定,全案幾已確定。

合議庭宣判時表示,二審並未援引「公民不服從」概念,但認為太陽花學運肇因於反服貿黑箱,民眾陳抗並未主動攻擊警方,過程中民眾或有與員警推擠衝撞,但沒有人持器械攻擊,也沒有嚴重流血衝突,檢方上訴指控黃國昌等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沒有理由,駁回上訴。

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皆無罪的案件,只有在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違背判例時才能上訴。

太陽花學運占立院案一二審都獲判無罪,因此依速審法規定,全案幾已確定。

太陽花學運(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抗爭)期間衍生出3起司法官司,台北地檢署民國104年2月10日偵結起訴。

3案分別是「三一八占領立法院」,起訴時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的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三二三攻占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毀損與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學生魏揚等132人。

「四一一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

「四一一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洪崇晏、陶漢無罪,另兩人因妨害公務均遭判拘役,其中一人緩刑,全案已於106年8月確定「三二三攻占行政院」,仍由高院審理中。

「三一八占領立法院」部分,台北地院去年以黃國昌等22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7要件,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針對「三一八占領立法院」做出二審判決,仍判黃國昌等22人無罪。

黃國昌於宣判後,在台灣高等法院門口受訪表示,對於今天的判決結果,再度印證他們從第一審程序不斷提出的主張,就是整個服貿協議踐踏台灣民主憲政、強行闖關;「318太陽花運動」無罪,有罪的是馬政府,以及那個時候違憲、違法,強行把服貿視為審查通過的立委張慶忠。

黃國昌也說,對於這樣的結果,呼籲再接下來「323行政院行動」的審判活動,承審法官能用相同高度來看待,因為這是立委沒有盡到他們的法定職責、違法濫權,踐踏憲政秩序所引發公民集體抗議的行動。

以下是高院新聞稿全文:台灣高等法院106年度矚上訴字第1號新聞稿有關檢察官不服被告黃國昌等人因妨害公務等案件,受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矚訴字第1號,中華民國106年3月31日第一審無罪判決,提起上訴。

本院今日判決,茲說明本院判決要旨如下: 壹、主文上訴駁回。

貳、前言一、本案的前題是導源於具爭議性的服貿協議的「議事程序」,而檢察官在整體事件中,只是針對「言論」的部分追訴,也就是檢察官只針對煽惑、集會遊行、侮辱公署及妨害公務等部分起訴,並沒有起訴被告等人佔領立法院的行為本身是否構成犯罪,所以沒有抵抗權、公民不服從運動等理論的問題。

二、本件爭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下稱服貿協議)議事中,我國政府與大陸地區執政當局互相開放服務貿易產業項目,其中,我國對大陸地區開放之產業項目共64條,涉及商業、通訊、網路、建築、分銷、環境、健康和社會、旅遊、娛樂文化和體育、運輸、金融等行業,由於我國與大陸地區政治體制及經濟環境之差異,服貿協議一經提出,確引起我國朝野高度關注,立法院經朝野黨團協商,於民國102年6月25日第8屆第3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決定服貿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及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惟立法委員張慶忠於103年3月17日在其擔任主席之第8屆第5會期聯席會議第1次會議中,因遭部分立法委員杯葛、阻擋,無法順利上台主持會議,認上開議案已遭延宕多時,為儘速完成審查程序,遂在台下以隨身型麥克風自行宣布: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逾3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審查,送院會存查,而立法委員張慶忠前開行為後,復於同日決議將服貿協議送交同年月21日之立法院院會中表決,是立法委員張慶忠上開舉動,確違反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果且有重大瑕疵。

二、立法委員代表人民依法行使立法權,應恪遵憲法,效忠國家,增進全體人民之最高福祉,立法委員行為法第3條定有明文。

人民以投票方式選舉立法委員,企盼立法委員可為民喉舌,有效監督政府施政作為,且為民眾爭取福祉。

服貿議題影響我國經濟活動甚鉅,於社會景氣普遍欠佳之情狀下,就業機會是否會遭剝奪?是否影響其等經濟收入?人民對此疑慮甚深,故經由人民票選之立法委員除應嚴格把關外,亦應傾聽民意,然最終卻以前揭粗糙方式送交院會存查,顯見人民意見確已無從由其等票選之立法委員呈現,人民僅得選擇以集體行動之方式表達,並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此實亦本於主權在民理念,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人權。

本件被告等人因認立法委員就服貿議題未能恪盡立法委員職守,乃選擇至與立法委員議事最相關且對社會大眾日常生活影響較小之立法院聚集,表達其等訴求,彰顯者即係對立法委員粗糙議事之不滿;其等要非漫無邊際流竄或刻意選擇社會大眾生活之場所惹事生端,此亦顯現我國人民於對公共事務除可自由表達不同意見,亦可提出理性之批判,此實係台灣社會得之不易之言論自由,此等表意自由,亦屬民主國家之重要且不可或缺之一環。

三、代替人民發聲的立法委員係人民直選,人民期盼其等能忠實反應民意為民喉舌外,國家亦賦予其相當之權利,是倘其未能盡忠職守,誠實反映民意,本即應接受人民最嚴厲之批評及反動,此乃理所當然,民意如流水,既能載舟亦能覆舟,期盼有權利者,能傾聽民眾之心聲,於政策制定之際,以促盡人民福祉,慮及我國社會大眾之權益為最高之考量,亦減輕社會資源不必要之內耗。

參、茲就檢察官起訴被告黃國昌、周馥儀、黃郁芬、陳為廷、魏揚、林飛帆、曾柏瑜、陳廷豪、蔡丁貴、吳灃洪、賴富榮、李夙儒、黃國陽、許順治、王溪河、王文斌、陳建斌、莊程洋、余能生等人犯罪,本院認不成立犯罪之理由,說明如下:一、就檢察官起訴黃國昌、周馥儀、黃郁芬、陳為廷、魏揚、林飛帆、曾柏瑜、陳廷豪等人被訴違反刑法第153條部分,說明如下:123456»全文閱讀 最新發展:【漫畫】暴力2年前Tags:太陽花學運太陽花運動318學運318運動黃國昌林飛帆李惠仁賴品妤蔡丁貴陳為廷魏揚曾柏瑜陳廷豪黃郁芬公民不服從高等法院More...成為會員,在關鍵評論網暢所欲言成為會員成為會員「口譯哥」趙怡翔提不在籍投票卻被炎上,不在籍投票分成哪幾種?台灣可能採用的是哪個?1則觀點3+11等防疫混亂讓年輕人憤怒,他們如何理解國民黨「用公投民意懲罰民進黨」?2則觀點索尼攜手台積電在熊本設廠,為何受到日本社會批評?學者:該補貼案使日本廠商更難以競爭1則觀點大同高層頻換人,王光祥接手董事長未來重點「活化土地」,研究員強調:公司並不會放棄電子本業1則觀點美、日晶片荒未獲改善,業內人士:白宮可能擴大查供應鍊囤貨,矛頭指向中國1則觀點【重啟核四公投QA】爭議超過20年,核四當初蓋到哪了?沒有它台灣會缺電嗎?1則觀點【公投民調】6成民眾會投票但所有人投票意願都降低,哪個黨的支持者「不跟著黨投」?2則觀點今日新增本土1例舊案、境外移入11例,指揮中心公布防疫旅宿4大強化作為1則觀點我是金山高中退休教師,這是當地居民與萬年核廢料共伴的心情4則觀點保護動物還是寵物?鼓吹修法將虐待動物加重刑責之前,必須考量這三個面向1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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