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相為|憲法中,基本權限制的「四大理由」 | 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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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觀點電台書店活動關於0學堂·2019-05-21王相為|憲法中,基本權限制的「四大理由」在進入正題之前,筆者想先請讀者嘗試回答以下簡單的例子,腦力激盪一下。

憲法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護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因此請問:問題一:政府為了興建焚化爐,依法徵收人民的土地,是依據憲法第23條的哪個理由實施?(1)防止妨礙他人自由;(2)避免緊急危難;(3)維持社會秩序;(4)增進公共利益。

問題二:因應疫情爆發,政府可以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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