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事由為「依親」或「長期居留」者 - 交流協会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持中國(大陸)護照,結婚後確實長期住在台灣,在台居留資格為「依親」或「長期居留」 ... ①旅行社行程表②機票訂位証明PNR(須有申請人,及配偶或扶養人英文姓名) 本文へスキップします。

本文へ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簽證・VISA>台北事務所>一般簽證>居留事由為「依親」或「長期居留」者 ページタイトル 居留事由為「依親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