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用5位機要…監院:禁得起檢驗| 政治| 要聞|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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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長陳菊就任後,任用機要職達五位,較上屆監察院長張博雅多出四位之多,且包含過去高市府人馬,引起爭議。
監察院昨發布聲明表示,陳菊機要任用符合機要人員任用法規,過去廿六年來在服務過的機關,也都不吝於任用優秀文官,相信一切禁得起檢驗。
據了解,陳菊所用五位機要人員,包括高雄市政府前行政暨國際處處長陳瓊華、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前參議謝博任、高市府市長室前機要秘書林伊辰、高市府前秘書葉曉岑,與高市府環保局公務員洪語青等人。
監院人士表示,五院院長依據法規皆有五名機要可用,過去張博雅認為不需要這麼多機要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