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住宅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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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行政院會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本院一般 ...
修正條文第2條) 二、 修正用詞定義,定明社會住宅係以低於市場行情之租金,為專供出租使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並增訂公益出租人。(修正條文第3條)
- 2住宅法第1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條, 第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住宅:指供居住使用,並具備門牌之合法建築物。 二、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 ...
- 3住宅法第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第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住宅:指供居住使用,並具備門牌之合法建築物。 二、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 ...
- 4營建類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可否認屬為住宅法第3條之公益出租人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 ...
- 5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爰請貴部釋示有關地下停車場是否屬住宅法第三條之社會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 1節,查住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3條第2項規定:「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