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 誠品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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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聯合推薦:《舊金山紀事報》、《出版者週刊》、《每日電訊報》、《波士頓地球報》今年全球矚目的小說。

國際媒體公認:這是保羅‧奧斯特最好讀、 ... 誠品線上 中文出版 文學 歐美文學 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 TheBrooklynFollies 作者 出版社 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聯合推薦:《舊金山紀事報》、《出版者週刊》、《每日電訊報》、《波士頓地球報》今年全球矚目的小說。

國際媒體公認:這是保羅‧奧斯特最好讀、最溫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聯合推薦:《舊金山紀事報》、《出版者週刊》、《每日電訊報》、《波士頓地球報》今年全球矚目的小說。

國際媒體公認:這是保羅‧奧斯特最好讀、最溫暖、最動人的作品。

馮光遠(中國時報文化中心主任)感動推薦「我在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死掉。

有人向我推薦布魯克林。

」納善先生因此來到布魯克林,卻沒想到人生從這裡開始。

身罹癌症、家庭破碎的中年男子納善,退休後特意搬到布魯克林定居,打算孤老一生,卻沒想到布魯克林才是他人生的起點……納善開始探索布魯克林的一切:街角的餐館、餐館的女服務生、商店的老闆,甚至與失聯多年的外甥湯姆重逢。

在與同樣失意的湯姆攜手探索新生活之餘,納善逐漸發現身邊的小人物們,若不是有不堪回首的過去,就是有徒具空殼的生活;但他們都選擇了布魯克林止痛療傷、重新開始,這些小人物的命運,也逐漸與他的人生交纏……以《紐約三部曲》聞名文壇的保羅‧奧斯特,再度以紐約為背景,真實刻劃市井小民的笑與淚、夢想與失落、自得與癡愚。

奧斯特這次展現的,同樣是對人世觀察的冷靜,但多了不同於以往的溫柔,而成就了這本國際媒體公認「最好讀、最溫暖、最動人」的作品,結局更是令人低迴不已。

編輯手記:從當年拿起書稿開始連看三小時欲罷不能,即知保羅‧奧斯特的文字魔力,以及這本書是何等流暢動人、何等不同於他過去的作品。

無論是不是奧斯特的書迷,都會為這本書笑中帶淚、淚中含笑。

各界推薦 各界推薦「於我而言,保羅‧奧斯特的小說始終有種魔力,讓我在閱讀時或穿梭於時空之中不能自己,或倏然停頓下來,為的只是檢視一下自己的人生狀態。

」--中國時報文化中心主任/馮光遠「如果你從沒讀過保羅‧奧斯特的作品,本書是最好的開始。

」--《波士頓地球報》(BostonGlobe)「如果你自詡已經把奧斯特的作品讀得滾瓜爛熟,本書必讓你耳目一新,更足以吸引全新的『奧斯特迷』」。

--英國《每日電訊報》(DailyTelegraph)「在奧斯特溫柔的筆下,布魯克林成為人心最終的庇護所。

」--美國《出版者週刊》(PublishersWeekly)「當代美國小說大多強調冷冰冰的個人主義,而本書強調的是一種非常實在的群體感……奧斯特想藉著本書說的是:只要我們願意看見自己的缺失與愚昧,讓生命成為可以重新來過的機會,人與人之間仍有互信互愛的可能。

」--《舊金山紀事報》(SanFranciscoChronicle)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作者簡介保羅‧奧斯特(PaulAuster)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紐澤西州,是小說家、詩人、翻譯家,也是電影編劇,曾和王穎合導電影「煙」。

以《紐約三部曲》聲名大噪後,著有《月宮》、《幻影書》等十餘本小說。

作品尚有回憶錄《孤獨及其所創造的》(天下文化)、電影劇本《煙》、詩集與評論文集等。

被譽為最重要、最受歡迎的當代作家之一,作品已被譯為三十餘種語言。

奧斯特的作品最常探討的主旨,就是人生的無常與無限。

他擅長實驗性的寫作風格,並在流暢的文字間,暗蘊值得再三玩味的人生哲理。

文壇曾比喻他是「穿膠鞋的卡夫卡」。

奧斯特與妻女現居紐約的布魯克林。

■譯者簡介李永平一九四七年生於英屬婆羅洲沙勞越,是小說家、翻譯家,也是學者。

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後赴美深造,獲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比較文學碩士、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比較文學博士。

現任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教授。

著有《婆羅洲之子》、《拉子婦》、《吉陵春秋》、《海東青:台北的一則寓言》、《朱鴒漫遊仙境》及《雨雪霏霏:婆羅洲童年記事》(天下文化)。

譯作包括《上帝的指紋》、《曠野的聲音》、《紙牌的祕密》、《聖境預言書》、《天使走過人間》(天下文化)、《大河灣》(天下文化)、《輓歌》(天下文化)等。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推薦序這才是小說!第一章序曲第二章不期而遇第三章告別宮廷第四章煉獄第五章牆倒了第六章痞子的告白第七章痞子頌第八章本尊第九章精子銀行大驚奇第十章布魯克林的皇后第十一章論男人的愚癡第十二章讌飲之夜第十三章抽菸時間第十四章再論男人的愚癡第十五章猴戲第十六章敲門的小女孩第十七章驅車北上第十八章都是可樂惹的禍第十九章山中夢幻客棧第二十章背叛第二十一章反將一軍第二十二章訣別第二十三章餘波盪漾第二十四章山楂?霍桑?第二十五章又見那個愛笑的女孩第二十六章北飛第二十七章新生活第二十八章「就像東尼」第二十九章啟示第三十章鎖定目標推薦文人生的喜趣與喟嘆 商品規格 書名/ 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 作者/ 簡介/ 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聯合推薦:《舊金山紀事報》、《出版者週刊》、《每日電訊報》、《波士頓地球報》今年全球矚目的小說。

國際媒體公認:這是保羅‧奧斯特最好讀、最溫 出版社/ 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9789864177837 ISBN10/ 9864177834 EAN/ 9789864177837 誠品26碼/ 2680200697002 裝訂/ 平裝 頁數/ 334 語言/ 中文繁體 級別/ 無 尺寸/ 20.2X14.8CM 試閱文字 第一章 序曲:我在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死掉。

有人向我推薦布魯克林,於是,隔天早晨我就從西徹斯特出發,前往那兒實地勘察一番。

五十六年來我一直沒回去過,對老家已經毫無記憶了。

我三歲時,父母親就遷離紐約市;而今憑著本能,我竟然回到了我們家以前住的那個街坊,就像一隻受傷的狗,一路爬回老窩。

本地一位房地產經紀人,帶我去看六、七棟褐沙石砌成的公寓樓房,當天傍晚,我就租下了一間坐落在第一街的兩房庭園公寓,距離布魯克林的景觀公園(ProspectPark)很近,只隔半條街。

我不知道鄰居是誰,但我不在乎。

他們全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也都沒有孩子,因此這棟樓房平日靜悄悄的。

我心中渴求的正是這份靜謐。

這一來,我那可悲可笑的一生就能有個寧靜的結局。

我們在布朗克斯維爾的房子已經找到買主,月底就可以簽約,那時我就不愁沒錢了。

我和前妻已經講好平分賣房子的錢。

銀行戶頭有四十萬美元,我就可以安享晚年,直到我停止呼吸。

起初,我不知道怎麼打發日子。

三十一年來,我每天在紐約郊區和曼哈頓的「中大西洋意外與人壽保險公司」辦事處之間來回通勤,現在不必上班了,我反而覺得日子好長,時間多到不知如何消磨。

搬進公寓約莫一個星期,我已婚的女兒麗秋從紐澤西開車來看我。

她勸老爸找點事情做,給自己安排一個計畫。

麗秋不是笨女孩。

她出身芝加哥大學,擁有生化博士學位,目前在普林斯頓附近一家規模很大的製藥廠擔任研究員。

只是,就像她母親當年,一開口說話就讓人受不了--滿嘴陳腔濫調,拾人牙慧。

她那些現成的、陳腐的觀念,都是從當代哲人的垃圾桶裡撿來的。

我告訴女兒,說不定今年沒過完我就往生去啦,還搞啥勞什子計畫。

聽我這麼一講,麗秋險些兒哭出來,但她強忍住淚水,直說我是個殘酷自私的人。

她說,難怪「老媽」終於決定跟我離婚,想是忍無可忍哪。

嫁給我這樣的男人,肯定是場無休無止的折磨,簡直就是人間煉獄嘛。

「人間煉獄」。

唉,可憐的麗秋--她忍不住吐出這四個字。

我這個獨生女在地球上住了二十九年,竟然沒說過一句有創意的、獨特的、完全屬於她自己的話。

唔,我承認我這個人有時候很難搞,但不是常常這樣哦--那不是我做人的原則。

心情好的時候,我比誰嘴巴都甜,比誰態度都友善。

倘若你一天到晚得罪客戶,又怎能像我一樣成為成功的壽險推銷員,而我幹這一行整整三十年嘍。

你要有同情心。

你要傾聽。

你要懂得討人家歡心。

我具備這些特質以及其他美德。

我不否認我也有脾氣不好的時候,可大家都曉得,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嘛。

家庭生活有時候會變成枷鎖,尤其是當你發現你根本不是當丈夫的料,當初不該結婚的。

剛結婚時,我挺喜歡跟伊迪絲燕好,但過了四、五年,性趣漸漸消退啦,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變成了一個不怎麼完美的丈夫。

根據麗秋的說法,我也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

我不想質疑她的記憶,但事實是,我真的疼惜她們母女倆(用我自己的方式)。

而就算我偶爾出軌,跟別的女人廝混,那也只是逢場作戲而已。

離婚不是我的主意。

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都願意跟伊迪絲廝守一生,白頭偕老。

是她想分手,這也難怪她,畢竟這些年來我確實犯過很多錯,做出一些對不起她的事情。

在同一個屋頂下生活了三十三年,到頭來還不是勞燕分飛,落得一場空。

我告訴麗秋我來日無多,但那是在麗秋不斷嘮叨下,我一時情急使出的耍賴手段,故意誇大其辭,其實情況沒那麼嚴重。

我的肺癌已有舒緩的跡象,而根據最近替我做檢查的腫瘤學家的說法,我對自己的病情,有理由保持審慎的樂觀。

不過,這並不代表我相信他哦。

癌症帶給我的衝擊實在太大了,大到現在我還無法相信我撐得過這一關。

我已經把自己當成死人。

想想,我把腫瘤切除後,經歷過多少次痛苦不堪的放射治療和化療,忍受多少次暈眩和嘔吐,同時還得忍受失去頭髮、失去意志、失去工作、失去妻子的痛苦,在這種情況下,我實在很難想像今後的日子該怎麼過。

於是,我來到布魯克林;於是,在潛意識中我回到了我人生開始的地方。

我都快六十歲了,而我不知道自己究竟還能活多久。

也許二十年,說不定只有幾個月。

不管醫生對我病情的預測是如何,最要緊的是我必須珍惜今後的每個日子。

只要我還活著,我就得想個法子,重新開始生活;就算活不了,我也必須找點事情做,這總比坐以待斃好吧。

我那個從事科學工作的女兒說得對(她總是對的,儘管在面子上我無法承認這點),我必須讓自己忙碌,我不能成天坐著發呆了,我得找些事情做。

初春時節,我遷入新居。

頭幾個星期,我花整天的時間探訪我的新鄰里街坊,要不然就在公園漫步,或在自家後院種花--那原本是小小的一塊堆滿雜物的空地,已經荒廢多年。

我在第七大道的「公園坡理髮店」修剪我化療後重新長出的頭髮,到一家名叫「電影天堂」的鋪子租錄影帶,三不五時,就到「布萊特曼閣樓」走一遭--那是一家雜亂無章的舊書店,主人是一個愛炫耀的男同志,名叫哈瑞.布萊特曼(往後我們會常常提到他)。

平日,我在公寓的廚房給自己弄早餐,但由於我不愛燒飯做菜,而且自認欠缺烹飪的才華,午餐和晚餐通常都在外面的館子解決。

我總是獨自一個人,總是把一本書攤開在餐桌上,慢嚼細吞,盡量拖長用餐的時間。

遍嘗公寓附近的館子後,我選擇「宇宙小館」做為中午用餐的固定場所。

那兒的食物普普通通,但其中有位名叫瑪麗娜的女服務生,長得挺討人憐愛,是個波多黎各姑娘,我對她簡直一見鍾情。

她的年齡比我小一倍,已婚,跟我談戀愛是不可能的啦,但她的模樣是那麼的可人,對我又是那麼的親切,連我那不怎麼好笑的笑話都能逗得她嫣然一笑,以致於在她休假的日子裡,我真的會思念她,為她憔悴。

從嚴格的人類學角度來看,我發現,布魯克林人是我接觸過的族群中,最喜歡跟陌生人攀談的。

布魯克林人愛管別人的閒事(老婦人當街責罵年輕的媽媽,只因為她沒給孩子穿上夠暖的衣服;路人叱責蹓狗的人,只因為他把皮帶扯得太緊,弄痛狗的脖子)。

布魯克林人會為了停車位,像抓狂的小孩那樣爭吵。

講起俏皮話來,布魯克林人更是箇中高手。

一個星期天早晨,我走進一家擠滿顧客的熟食店。

它有個別致的名字「香甜貝果坊」(LaBagelDelight)。

我想買一個肉桂葡萄乾貝果(cinnamon-raisinbagel),但,不知怎的,我的舌頭突然打結,嘴裡冒出的竟然是「肉桂葡萄雷根」(cinnamon-reagan)。

櫃檯後面那個年輕小夥子逮住機會,立刻回我一句:「對不起,我們不賣這個玩意兒。

試一試『尼克森黑麥麵包』如何?」快,這小子反應真快,差點沒讓我尿濕褲子。

那次無心的口誤,有如靈光乍現,在我心中激發出一個連我女兒麗秋都會贊同的主意。

也許,那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構想,但至少讓我有點事情做,就算是個小小的嗜好吧,只要持之以恆,我便可以打發煩悶的日子,不再成天無所事事、昏昏欲睡了。

我這個寫作計畫雖然卑微,難入方家法眼,但我決定給它取個冠冕堂皇、甚至有點浮誇不實的名稱,這一來,我就可以欺騙自己,我正在從事著書立說的名山事業呢。

我把這本書稱為《人類愚行錄》(TheBookofHumanFolly)。

書中,我盡可能以最簡單清晰的文字,記錄我在漫長曲折的一生中,犯下的每一個粗心的錯誤,翔實陳述我此生幹過的每一樁糗事、荒唐事、蠢事、怪事、無聊事。

要是想不出自己還有什麼故事可寫,我就寫發生在親朋好友身上的事;一旦這個泉源也枯竭了,我就轉向歷史,記錄我的人類同胞世世代代犯下的愚行糗事。

打從遠古世界、如今已消失的文明開始,一直寫到二十一世紀初年。

對歷史,我沒什麼高見,寫這本書用意不過博君一笑而已。

我可不想敞開心靈,從事深沉嚴肅的內省。

全書的語調輕鬆滑稽,帶點鬧劇的味道。

我唯一的目的既是娛人也是自娛,藉以消磨漫長煩悶的日子。

我管這個計畫叫「著作」,但事實上我寫的壓根兒不是一本書。

我隨想隨寫,把一連串札記(其實只是一堆彼此之間毫無關連的軼事奇聞,有如大雜燴似的)寫在黃色拍紙簿、活頁紙、信封背面,還有我從垃圾郵件中撿出的信用卡廣告單、房屋修繕貸款申請表上。

每完成一則故事,我就將它丟進一個紙箱中。

我的寫作方式雜亂得很,幾無方法可言。

有些故事不過三五行而已,其中若干則,尤其是我最愛賣弄的首音調換(spoonerisms)和音近詞滑稽誤用(malapropisms)所產生的荒誕效果,往往只是片言隻字。

譬如,我念高三時偶爾舌頭打結,會把「燒烤起司堡」(grilledcheeseburger)說成「冷凍油脂堡」(chilledgreaseburger);又譬如我和前妻伊迪絲吵架,氣急敗壞,脫口而出,會把「我看到才相信」講成「我相信才看到」(I’llseeitwhenIbelieveit),乍聽還真有幾分玄學意味,高深莫測哩!每回坐下來寫作,我總是先闔上眼皮,讓思緒恣意馳騁。

以這種方式逼迫自己放鬆身心,我就能夠從陳年舊事中挖掘到不少材料。

這些東西我原本以為早已遺失殆盡,無可挽回。

舉個例子來說吧。

念小學六年級時,我班上有個男生叫達德禮.富蘭克林。

有一回上地理課,大家專心聽講,滿堂鴉雀無聲,達德禮忽然放了個又長又響亮的屁。

當然,大夥兒都笑翻了(對教室裡那群十一歲小毛頭來說,還有什麼事情比褲底漏風更滑稽好笑的呢),但跟一般糗事不同、將這樁事件提升到經典層次、使它成為人類愚行史上不朽傑作的是,達德禮竟然純真到公開承認屁是他放的。

他犯下一個致命的錯誤:向同學們道歉。

「對不起!」說著,他垂下頭來望著書桌,臉色漸漸漲紅,直到他那兩隻腮幫看起來活像新漆的消防車。

切記:你不可公開承認放屁。

這是不成文法律,美國禮儀中最嚴格的一條規則。

屁這種東西,來自無處,沒有主人。

屁是匿名的行為,所放出的風屬於群體所有,而就算房間裡每一個人都能指認誰是罪魁禍首,對這位仁兄來說,唯一明智的因應方式就是矢口否認。

達德禮.富蘭克林有夠傻,竟然誠實到不打自招,而這就成了他永遠洗刷不掉的糗事。

從那天起,大夥兒就管他叫「對不起富蘭克林先生」,而這個綽號陰魂不散,一路跟隨著他,直到高中畢業為止。

這些故事似乎可以區分為若干類別,分屬不同的標題。

寫作計畫進行了約莫一個月後,我就放棄原先的「一箱制」,改採「多箱制」,以便儲存已經完成的不同種類的作品,從而建立一套比較有系統的寫作方式。

一箱專門儲存語言的謬誤,其他幾個箱子則分別存放五花八門的奇事逸聞,諸如身體遭受的不幸事故、失敗的構想、社交場合的失態或失禮,等等。

漸漸的,我把注意力集中在日常生活裡令人啼笑皆非的行為上,這方面的糗事可說一籮筐。

譬如,這些年來不知何故,走在路上時,我的腳趾頭和頭頂老是碰撞到堅硬的東西,痛得我要死。

又如每當我彎腰繫鞋帶時,我的眼鏡就會從襯衫口袋滑落出來(接著,我準會莫名其妙摔一跤,踩爛自己的眼鏡)。

不過,最讓我特別感興趣的,是打從童年以來三不五時就發生在我身上,而機率只有百萬分之一的荒誕事件。

記得一九五二年勞動節,我們去郊外野餐,吃著吃著我張開嘴巴打哈欠,一隻蜜蜂趁隙而入,我一時感到驚慌、噁心,想都不想就把牠吞進肚子裡。

另一件更離奇的糗事跟搭飛機有關,七年前我因公出差,來到機場準備登機進入機艙時,我把登機證夾在拇指和中指之間,詎料在背後的乘客推擠下,我的登機證竟然脫手而出,從舷梯和機艙門檻之間的縫隙飄落下去--天哪,這可是一條窄得不能再窄的縫隙呀,寬度絕不超過零點一公分!驚慌之餘,我不知所措,只好眼睜睜看著登機證鑽過那條小小的縫隙,悠悠然,滑落到六公尺下的飛機跑道上。

以上所述不過是一些例子。

開筆兩個月,我就寫了好幾十則類似的故事,然而,儘管我竭盡所能,試圖保持一貫輕鬆活潑的語調和風格,有時候卻力有未逮。

每個人都有情緒低落的時候;三不五時,我自己也會陷入情緒低潮中,內心感到非常孤獨、沮喪。

我從事保險業,這一生的工作大半跟死亡有關,也許是我聽過太多悲慘的人生故事,因此每回心情陷入低潮,我難免就會想到這些故事。

這些年來,我拜訪過不知多少位客戶,賣過不知多少張保單,傾聽過不知多少則恐懼和絕望的故事。

於是,我決定在蒐集、儲存奇聞軼事的那些箱子中,增添一個新的箱子,上頭貼著「厄運」的標籤。

我在「厄運」箱裡放的第一個故事,講的是一個名叫約拿.溫伯格的人的遭遇。

一九七六年,我賣給他一張百萬美元的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當時那可是一大筆錢哪。

我記得,那時他剛過六十歲生日。

他是內科醫生,隸屬於「哥倫比亞長老會醫院」,講英文帶著些許德國口音。

推銷人壽保險可不是絲毫不帶感情的差事,但一個稱職的經紀人,在跟客戶進行艱難而磨人的商談時,必須堅守他的立場。

死神的逼近,難免會讓人把思維轉向嚴肅的人生課題,而保險經紀人這種行業,有一部分固然只牽涉到金錢,但另一部分卻關連到最重大的玄學問題。

人生的目的是什麼?我究竟還能活多久?我死後,如何保護我心愛的人?溫伯格醫生由於職業的關係,對人生的脆弱感受特別深刻。

他知道,我們在戶口名簿中的名字,很容易就被一筆勾銷。

還記得我們是在他位於中央公園西(CentralParkWest)的公寓見面。

我向他介紹各種保單,分析其中的利弊。

一聽我講完保險的事情,他就開始向我訴說他的過去。

一九一六年,約拿.溫伯格誕生於柏林,父親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壕中為國犧牲後,他就在寡母撫養下長大成人。

他是獨子。

身為女演員的母親,個性十分獨立,偶爾會發酒瘋,丈夫死後,她絲毫沒有再嫁的念頭。

如果我沒有誤解他的意思,溫伯格醫生似乎在暗示,他母親喜歡女人遠勝過男人,而在戰後威瑪共和國紛紛擾擾的年代中,她肯定曾公開招搖過她的性傾向。

跟倔強任性的溫伯格太太相比,年輕的約拿可是個文靜的書呆子,功課好得不得了,他的願望是成為科學家或醫師。

希特勒攫取德國政權時,約拿才十七歲,幾個月之內他母親就安排他出國。

他父親的親戚住在紐約,願意收容他。

一九三四年春季,約拿離開德國,而他母親儘管早已警覺到第三帝國即將整肅猶太人,卻放棄了離開德國的機會。

她告訴兒子,她的家族住在德國好幾百年,早已是德國人了,她才不願意讓一個三流獨裁者把她趕出德國,逼迫她流亡異鄉。

管他三七二十一,老娘說不走就是不走。

有如奇蹟一般,她老人家果然堅守在德國。

那幾年到底發生什麼事,溫伯格醫生語焉不詳(可能連他自己也不知道詳情),不過,他母親面臨危急關頭時,顯然曾經接受幾位非猶太籍的朋友幫助,在一九三八年左右,設法取得一套偽造的身分證件。

她徹底改變自己的容貌(對她來說,這可不是一件難事,因為她是專門扮演古怪角色的女演員),接著給自己取個基督教的新名字,把自己裝扮成衣著邋遢、戴著眼鏡的金髮女郎,來到漢堡郊外某個小城,在一家乾貨店弄到一份工作,當起簿記員來。

一九四五年春季,戰爭結束時,她已經有十一年沒見到兒子了。

那時,約拿.溫伯格都快三十歲了,在貝爾塢醫院當住院醫師,即將期滿。

一打聽到母親熬過了這場戰爭,目前還活著,他就立刻安排,準備將母親接到美國。

經過細心的籌畫,整個行程安排得穩穩當當的:飛機將在幾點幾分降落、停在第幾號門,約拿.溫伯格會在那兒迎接他母親。

豈料,正當溫伯格醫生準備出門前往機場時,卻突然接到醫院召喚,要他趕快回院執行一項緊急手術。

他哪有選擇的餘地呢?畢竟他是醫生,儘管他心裡急著去見多年未曾謀面的母親,但他首要的職責是照顧病人。

情急之下,他想出了一個法子。

他打電話到航空公司,請他們在溫伯格太太抵達紐約時派人到機場接她,向她解釋,她兒子臨時有急事,不克分身,要她自己雇一輛計程車前往曼哈頓她兒子的公寓。

鑰匙會留在門房那兒。

到家後,她自己上樓開門,在公寓等兒子回來。

溫伯格太太依照兒子的指示行事,立刻叫一輛計程車載她進城。

司機猛踩油門,飛速駛離機場,十分鐘後方向盤忽然失控,車子一頭撞上對面來車。

司機和乘客都受重傷。

那時,溫伯格醫生已經趕回醫院,正準備給病人動手術。

一個多鐘頭後,手術完成,這位年輕的醫師趕忙洗手,換上日常衣服,匆匆跑出更衣室,急著回家跟母親團圓--遲來的團圓哪。

一走進醫院大廳,他卻看見一個新病人躺在擔架上,被推送進手術室。

那是約拿.溫伯格的母親。

這位醫師親口告訴我,她過世前一直沒有恢復知覺。

試閱文字 推薦序:這才是小說!/郭強生:近年來小說敘事的翻新與實驗,真可以說到了天花亂墜、無奇不有的地步,盡可能地後設、解構、拼貼,動輒慾望、權力、主體性。

說它是小說,可這些關鍵字就直接入文,如同理論;說它不是小說,終究又還是跟著小說理論批評走,到頭來還莫如讀一篇理論性文章,後者也許還更具條理與原創性。

不少創作者似乎都忘了,小說是從人生中來,而不是字中生字,文外生文。

或者,容我懷疑他們根本失去了觀察生命、體現人性的能力。

這時,讀到一本像《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這樣的小說,真讓我有衝動想驚呼一聲:這才是小說!誰說存在主義必得幽暗晦澀?形而上只能如迷宮曖昧?保羅‧奧斯特竟然用完全寫實、甚至如連續劇般、讓人非一口氣讀完不可的流暢故事,加上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寫,幽默而生活化的語言,完成了上述深度的命題思考,提出了生命中最繁複難解的疑問:命運是甚麼?命運是一場是非善惡的糾纏,是所有的偶然與巧合、信仰與懷疑、樂觀與悲觀的彼此喊話、交互指涉與來回解構。

哲學思想的命題,在奧斯特熟練的文字技巧下,重新回到生活的本質。

後設、解構、拼貼是命運的結構,而非單單小說敘事的特技表演。

看熱鬧的讀者或許一時還不察,不知奧斯特在引人入勝的情節下安排了甚麼脈絡,讓這個好看的故事竟留有無限低迴的空間。

讓我在不洩露故事謎底、不干預讀者閱讀樂趣的前提下,先做一二提示。

首先,我要為譯者李永平教授將故事主人翁名字譯為「納善」鼓掌叫好。

在英文中他的原名是NathanGlass,作者取這個名字也是別有用心。

故事一開始,主人翁以略帶失意的口吻,告訴我們他剛經過癌症手術、離婚打擊,打算「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死掉。

」但是他真如他姓氏Glass所暗示,如玻璃般脆弱嗎?隨著故事的發展,一個又一個新人物環繞著他上場,命運奇妙地把他們綁在一起,玻璃的意象又代表了他們之間關係一層又一層的折射,卻始終沒有辦法達到玻璃的透明清澈,而這正是「存在是為何物」的文學性呈現。

將這層的主題設計,從姓氏Glass移轉到了「納善」這個譯名,是譯者的巧思與體貼讀者,不讓原本主人翁名字具備的重要象徵,遺落在看似平凡的許多細節中。

納善二字既代表了主人翁人生的改變,也讓讀者思索,積福納善過程豈逃得過悲歡善惡的考驗?這與玻璃象徵異曲同工,納善二字甚至更勝一籌!奧斯特若能懂中文,也要大嘆中文的奧妙豐富,更能一語道破他的心思吧?猶太裔的奧斯特,文化的根原本就不是來自基督教的善惡二元,也許還帶了些許東方色彩,這也是值得讀者去體會的一層。

不過,若不是李永平以他豐富的學養,充分掌握了全書精髓,才有如此神來之筆,我敢保證,一般譯者必潦草用「尼森」之流的譯名隨意帶過!另外,我想提醒讀者注意的是,這是一本書中書。

納善先生為打發無聊,開始從記憶中搜尋一些不可思議的蠢事或怪事,把它記錄下來。

但這本小說卻又不是這些小事記載的全錄,而是敘述他與外甥失散多年巧遇後,一連串發生的事件。

納善先生不是文學家,他只是個在保險公司幹了一輩子的上班族,所以他不會跳出來直接告訴讀者,他在後來故事發展中所做的種種決定,與他的瑣碎雜記之間有何關聯。

我們不要忘了,最終的作者是奧斯特本人,他始終維持故事中第一人稱敘事者某一種程度的不自覺,這不僅是作者對人物掌握的成功之處,更是他藉此告訴我們他的小說觀的一種方式。

奧斯特本人很清楚,他又何嘗能強作解人,自以為一本小說就能參透命運的玄機?他自知所有作者都只是另一個納善先生罷了,像是一個連環套,每個作者也不過是存在於書中書的書中書的書,但是奧斯特他的自我顛覆做得如此不露鑿斧,一直要等到全書最後一句話(恕不可奉告),才凝聚了所有能量,排山倒海而來!這許多饒富深意的思考,最後落實在一個看似不可思議、卻又直逼人生真相的場景中,這裡頭有典型布魯克林居民,也有迷失自己的A片女優、變裝皇后、邪教信徒、牧場豪放女、詐欺犯、精神病患…..單看奧斯特能夠把這些角色置於一爐,就值回票價。

喜歡思考的讀者,則不妨隨著全書精湛的譯筆,與筆者提供的線索,更進一步去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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