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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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連土地使用分區為河川區、行水區者,如堤防已依治理計畫設置完成,或依現況設置之堤防經檢討符合防洪標準,並經水利主管機關同意辦理解編 ... 目前線上:538人,瀏覽人次:556838563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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