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人家的恐嚇行為,無罪! @ 陽陽與布痞:: 痞客邦::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最近有一件恐嚇他人,卻判決無罪的新聞案例。

有位彭小姐想要向房東討回預付的十多萬元租金,發生雙方爭執告訴恐嚇的情形。

此事緣由於彭 ... 陽陽與布痞 跳到主文 陽昇法律與黃金獵犬Boopee的部落格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Nov02Sun201408:02 不怕人家的恐嚇行為,無罪!      最近有一件恐嚇他人,卻判決無罪的新聞案例。

  有位彭小姐想要向房東討回預付的十多萬元租金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